顶顶重要的是第四,二套房贷政策紧缩。“沪四条”规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条件,并须提供有效证明,才能享受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优惠政策。2008年底国务院“131号文”中原就如此规定,其后上海细则中并没提及“当地人均面积”,那就意味着:不管第一套的情况,只要购买第二套属普通自住房,都可以享受最优惠的待遇。
投资投机者更倾向于发挥贷款的金融杠杆作用,所以紧缩房贷政策,将会成为抑制房价的“撒手锏”。但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却不由上海政府说了算。信贷政策由银监会和央行主导,而且实践证明,商业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往往对前者亦常常“阳奉阴违”,通过打各种“擦边球”而放松限制。不过,上海政府有一点可以掌控:“符合购房前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条件,并须提供有效证明”。这一证明须由房管部门出具。另外,经过今年房价大涨后,市场中普通住宅比重大降,接下来政府应会重新调整普通住宅标准。
“沪四条”的其他三条,对市场影响较小。供应方面,要严格土地供应政策,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但跟“国四条”一样,也是最笼统的一条,现实中,暂时还难以找到有效的实施路径。住房保障方面,上海成绩显著,廉租房保障规模全国最大,15个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和建设颇具创新性。市场监管方面,面面俱到,再三强调,路径已有,关键还在于执行力度。
那么,“沪四条”将如何影响今年上海楼市?一方面,须把准政策主旋律,总体上还是保护和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主要的优惠政策依然继续。自住购房者,不必担心政策会全面紧缩。另一方面,要了解政府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决心:当前高地价、高房价已成为普通市民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既“保”又“压”,“保”的色彩浓于“压”。这就是2010年上海房地产调控的“主”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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