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重现考验食品监管能力
问题奶粉事件曾重创了中国奶制品行业,也可被视为政府部门的监管丑闻。公众赋予政府权力,委托政府部门进行食品监管,那么相关部门有责任与义务来证明监管有效,不负委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损害的就不仅是公众的消费信心,还有对政府监管能力的信心,这已经不能再用监管疏漏来解释。
2008年问题奶粉事件已处理了一批官员,撤职的撤职,判刑的判刑,国家层面的政治高压态势也未见松弛,那么同样事件再次出现究竟是人的问题,还是监管体系本身的问题?如果是监管体系的问题,这一体系就应该得到重新检视乃至重新设计,而不是局部修补与敲打。从这次曝光的案件看,个别企业固然“利欲熏心、顶风作案”,置企业道德与社会责任于不顾,这恰恰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管体系发挥作用,尽到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
自我国明确提出建立市场经济至今已有十多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部门适应、监管和服务市场的能力问题,如今看来,仍有审视与反思的必要。我们认为,服务与监管就是执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直接对应于政府执政能力,本次三聚氰胺超标案件的核心问题,就是政府执政能力问题。(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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