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贴称福州一家医院进行高考体检的时候要求学生集体全裸,此事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恐慌和不满。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展开调查,要求涉事医院向考生公开道歉并解聘相关医生。(3月21日中新)
福州这家医院不但有男医生检查女学生,而且在一些根本不需要脱衣服的项目中,却要求学生全裸,这不仅是涉及到部分医生的职业道德问题,而且还侵犯了学生们的隐私权。好在,学生们并没有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使得该医院和当事医生付出相应代价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新一代年轻人维护自己公民权利的意识在提高。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公民不应以年龄分大小,即便是学生,也不可以对其全裸检查而不顾及其隐私权。让我们感到高兴的是,以2009年为例,“钓鱼执法”、“躲猫猫”、“楼脆脆”、“被”系列……这些公共事件得到热议的背后,无不是不断提高的公民意识在推动。
李慎之先生在《修改宪法与公民教育》一文中曾说:“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换言之,中国的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公民尤其是肩负着国家和民族希望的青少年的公民意识,使之成长为有现代意识、有觉悟的公民。就像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所说的那样: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这种公民意识之于青少年成长,青少年成长之于国家发展的递进关系,或许才是这些高考生维权后给人们带来的深层次思考。因为,公民意识的年轻化,是臣民意识老化的表现,而这种进步是整个社会公民意识成长的期待。明朝思想家朱熹曾说过:青少年教育应“培其根”、“固其本”,从而“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
这里,我们可以讲一个故事,据说是季羡林二战期间在德国留学时的亲身经历:苏联红军将要攻克柏林的冬天,柏林市民为了御寒,不得不出去砍些树枝木头。但人们发现他们只是选那些将要枯死的或在战火中被毁坏的树木砍伐,而那些生命力旺盛的大树却无人问津。原来,当时的柏林市政府早有规定,不许随便砍伐正在生长的树木。虽然柏林市政府那时已经名存实亡,但没有一个市民违反市政府规定。这就是公民意识对他们行为的引领,而当公民意识变成了一种惯性行为,其价值也就不言而喻了。
体检结果表明: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发育良好!而维权者越是年轻,越是证明公民意识在不断成长。因此说,这种公民意识的成长,在保证了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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