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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为见义勇为的坚强后盾
www.fjnet.cn?2010-05-06 09:56? 潘抒捷?来源:西岸社区    我来说两句

5月5日,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公示了一份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5人名单。手持扫帚和郑民生展开对峙,保护了数名学生的环卫工人刘瑞英的名字已被列为5人中的一员。(5月6日海峡都市报)

早前传闻刘瑞英未入见义勇为名单引起各媒体的广泛关注,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公众的敏感,刘瑞英“未入名单”是否因为她只是一名环卫工人,毕竟“没有出现在监控录像上”的解释实在太过牵强;第二,如果刘瑞英见义勇为的行为因发生在监控器盲区而未被认定,将会打击见义勇为者和整个社会的积极性。

事实上,媒体与公众的担心不无道理,现实生活中因见义勇为付出高昂代价的例子并不少见,见义勇为早已成为高风险的道德行为。当暴行再次发生时,人们都会选择冷漠、集体噤声。这种所谓“明哲保身”的态度和行为,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那些无动于衷的人们会认为自己“识时务者为俊杰”;而见义勇为者则会为高道德带来的高风险后怕、对围观者的冷漠痛心甚至在下次遇到同样情况时也选择逃避。循环往复的结果便是正义的力量越来越薄弱,恶的势力更加猖獗。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指责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的慎重,见义勇为者必应有见义勇为之实,而这个事实不能仅凭当事人的自述便加以认定。所幸,虽然监控器没有录下刘瑞英面对凶徒保护孩子的义举,但是从嫌犯的口供、被保护的孩子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词间的互证,英雄终于还是入选了最终的公示名单。

我们为刘瑞英入选公示名单而欢欣,除了因为见义勇为的英雄被表彰、社会正气得到弘扬外,更重要的是,在完善公共安全保障机制的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倡导见义勇为之余,也在努力地去成为见义勇为者的权利屏障和坚强后盾。在这样的前提下,尽管见义勇为仍是公民的法外职责,但可以预见的是,一个公民在遭受不法之徒的侵害时,良知不会再被冷漠轻易驱逐,人们会对受害者伸出一双强有力的援手,对不法行为说不。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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