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谋得的人大代表合法性何在
www.fjnet.cn?2010-08-13 10:13? 刘洪波?来源:珠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原题《从朱思宜的贿赂追问权力合法性》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哪怕众多人的故事交集在一起。
广东韶关814系列腐败案,光是朱思宜一个老板,就使31名厅级官员受贿,处分的处分、退赃的退赃,其中6个厅官被起诉。
在这个系列腐败案中,原韶关市公安局长叶树养的受贿技巧,原韶钢供应处处长阎蜀南的受贿胃口,都曾引起轰动。现在,朱思宜的砸钱气概,又令人大开眼界。
在新闻报道中,粤北首富朱思宜单是为将煤销入韶钢,就砸下2千万元贿款,从董事长、供应处长、燃料科长到办事员全部打点到位;为了当上全国人大代表,又砸下1千多万元,买通了从省人大、韶关市人大、市委组织部等要害位置的不少于10名官员。朱思宜还注重日常联络,过节费厅级五六万元,处级两三万元,办理一般事务10万到20万元,托办重大事件100万元、200万元不吝惜。
朱思宜根本的心得是:“舍不得用钱的人,就做不了大事;不知道发展的人,就不知道如何用钱”。朱思宜确实做成了大事,在商场,朱思宜是年销售10多亿元的燃料大鳄;在社会,朱思宜是捐款达2千万元的慈善家;在人大,朱思宜是履职出色的明星代表;在这些背后,朱思宜编织了一张官场关系网。
权钱关系,总是很亲近的,总是容易互通的。
手握大权,一切全有,金钱财富自然不在话下;如果一人得道,荫庇家族,这个也当官,那个也当官,就可以形成官僚家族。
这种方式,财富毕竟要靠商人输送。于是有官商兼任,明里做官,暗里经商,煤矿有投资,公司拿干股。更加保险的是一人在官场,亲眷发大财,政治命脉与经济命脉操之在手,形成政商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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