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杭州市下城区几位市民向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递交了一份有64人联名的公民申请书,要求罢免下城区人大代表赵之毅。这次罢免行动源于一处私房产权纠纷,赵之毅被指强行占用一公民私产多年。(据8月19日《浙江在线》)
人大代表制度虽然早就赋予了选民监督、罢免人民代表的权利,选民依照法律程序行使罢免权,也很自然。但现实中,真正出现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事件还不是很多,所以每一次出现这样的事件都会引来热论。这次杭州下城区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事件也一样,虽然还没有最终结果,但仅就这次事件,很多网友都表示了支持,认为这是公民意识的觉醒。
但在详细了解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们就会发现,现在为这件事鼓掌还有些为时过早。
首先,出现这次选民罢免人大代表事件是源于“私人恩怨”。这件事情的直接原因是作为下城区人大代表的赵之毅被指认强行占用此次罢免行动的发起人张建中私产多年。两个人碰巧成了两个群体的代表,而这两个群体的关系又恰恰为公众所关注,于是就有了各大媒体的关注。张建中对赵之毅的监督是“被动”的,是源于“私人恩怨”,而不是主动行使选民的监督权,也不是源于选民的自我权利意识。所以说这种罢免只能算得上选民监督人大代表的一种“初级形式”,因为即使没有选民的监督,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只要他违法犯罪了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相应的他的人大代表的头衔也会随之被罢免。
其次,联名罢免人大代表只是张建中维护私产的一个途径而已,且不是最优先选择的途径。通过记者的报道我们得知,张建中的房产被霸占后他曾先后多次向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求助,但都被赵之毅一一给“化解”掉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建中才想到了通过召集选民罢免人大代表这样一种“全新”的途径,通过新闻媒体聚光,借助社会舆论力量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所以与其说张建中有很强的自我权利意识不如说他比较“聪明”。
最后,这次选民罢免人大代表能否成功还是个未知数。就现有的案列而言,选民罢免人大代表的行动都是由官方在人大代表涉及刑事案件后发起,由民间发起的案例极为罕见。而且不少地方性法规对罢免程序的启动设定了前提,罢免的主动权不在选民手中。或许,这次能够成功罢免,但愿不要走事件引起媒体关注,相关部门跟进,上级部门表态罢免的老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选民只是起了造势作用而已,并没有罢免的主动权。
由此可见,虽然这次罢免事件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但选民权利自觉意识的提升,选民对人大代表监督制度的完善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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