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10月26日(检察日报)。
这是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正厅级)的忏悔自白,据报道,9月1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正厅级)和妻子解亚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李人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受贿罪判处解亚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李人志和解亚玲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大凡贪污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后,都会做出一些“情真意切”的忏悔,翻开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不难发现他们无一不是身染多种痼疾,绝症缠身而又讳疾忌医,最终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落马官员忏悔,其为自身找到的腐败病根应该是可信的,文强把自己的腐败归咎于长期得不到升迁,天津地铁集团原总经理高怀志把自己的腐败归结为不学习不懂法害了自己,还有些官员腐败是被人情、亲情、友情甚至是不正当的“恋情“所裹挟,为其谋取不当利益,堕入其中不能自拔,而李人志把自己的腐败归结于“纪检监察没防腐”,确实值得三思。
对于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我们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不可谓不完善,仅专职的诸如纪检监察,检察院,反贪局等很多部门,上级有领导,同级有纪检,下级有群众,真能切实有效的发挥起作用,一个干部要想肆无忌惮贪污腐败是很难实现的,但从很多腐败官员落马的情况看,有被小偷偷出来的,又因“情妇”反目闹出来,有被群众举报出来的,有张扬不慎被网友发现“大意失荆州”的,但真正被专司机构主动查处的却少之甚少,不能不让人感觉监督的部门不少,监督的力度却非常薄弱。
李人志的抱怨纪检监察没防腐不是没有道理,从李人志的案件中我们也看到,他的腐败犯罪历时4年多,受贿1000多万,平均每天1.5万元进账,有些犯罪不仅不是很隐秘,甚至都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卖官几乎都成了所属集团里公开的秘密,但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出面“提醒”过,借母亲去世办丧事大肆敛财,集团物业公司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杨峰还亲自前往山东吊唁,自己送礼金2万元、代其朋友送礼金5万元,纪委书记都带头行贿,监管还从何谈起。
我们不能只把李人志的“忏悔”当忏悔看,他确实也给我们的监管部门“提了个醒”,一些地方在反腐倡廉“花拳绣腿”上下了不少功夫,制度贴在墙上,口号喊在嘴上,教育写在书上,查处放在等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就像李人志说的那样:“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不仅是李人志,可能有很多欲腐败和正在腐败的官员都会有所收敛,即使犯罪也不至于相当严重,从这方面来说,腐败之风肆虐,监督部门确实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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