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同罪同罚惩治“贪坚强”
www.fjnet.cn?2011-09-20 07:52? 毛开云?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国际上,许多国家将行贿受贿同罪同罚,有的国家甚至将行贿称为“积极腐败”,将受贿称为“消极腐败”,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行贿总是在先,受贿总是在后,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行贿,哪来受贿?不是笔者为贪官开脱,而实在是行贿者也着实可恶。有的行贿者行贿之后没有达到目的,于是“拱”出贪官,按照情理来说,这种人最不厚道,当然贪官拿人钱财没与人消灾也不厚道。如果将行贿者和受贿者同罪同罚,或许行贿者的会考虑后果——说不定“出血又流泪”;受贿者也可以反戈一击——为啥都是你们举报我们,我们就不可以举报你们?如果这样狗咬狗,一定能“咬”出很多问题,惩治腐败的难度说不定会大大降低!
今年全国“两会”上,四川人大代表呼吁:让行贿成为低赢利、高风险非法活动,通过刑事立法来平衡行贿与受贿的刑事处罚。这应该是反腐败的一条好途径,在国外行得通,在中国这个人情大国,可能刚开始行不通,但最终一定行得通!
让行贿者不敢行贿、不想行贿、不能行贿,让受贿者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这是广大民众的热切呼声,这是惩治腐败的有力举措。国家反腐败,既要打击受贿者,又要打击行贿者,只有“两手抓、两手硬”,腐败才可能得到遏制,“贪坚强”和“贪无赖”之流才能束手无策、乖乖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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