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哑巴代表”在内,人们对人大和政协中某些代表和委员的某些表现是颇有微词的。此前媒体曝出的“零提案”代表、“常缺席”委员和举手代表,都受到舆论的批评。这些虽不算主流,但因其典型性,而被符号化,客观上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这也暴露出现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人事机制,有可改进之处。
当然,如同被批评五年不交议案的杨威代表所说的那样,代表(包括委员),也需要有一个学习的过程。而周晓光,从“哑巴代表”变“议案仙子”,似乎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它放在正在进行中的法制中国的建设中,具有标本意义。
那么,是什么秘诀让“哑巴”开口,并提出数量多、质量高的议案呢?首先,就是当哑巴的耻感。周晓光在2003年第一次参加人代会时,因自己没有提出像样的议案,“心里很不是滋味”,“连觉也睡不着”,这成为了促进她变化的原动力——当代表,既是荣誉,但更多的应该是责任。
当耻感成为原动力之后,第二个秘诀,就是用心地投入调研。她为此组织了包括退休老干部、学者和媒体人员在内的富有经验的调研团队,深入地调研并收集信息,找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而她不涉入个案,不纠结于利益冲突的选题原则,则是她成功转变的第三个秘诀,这使得她能从局部现象中,找出规律,提出宏观层面的建设性意见来。当然,这需要深厚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的知识储备,而周晓光也坦承,对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是她当人大代表面对的最大的挑战。
当然,周晓光并不沉迷在议案提出这个层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认为自己在监督方面,还是做得不够,而这也是人民对人大代表的一个重要期待。
这,也许又是一次对自己的“不满”,而我们有理由,对她这种“不满”所激发起的改变动力,抱以期待。
□曾颖(作家)
' />三个小时,总理的回答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知识丰富,信息量大,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没有回避当前中国和地方出现或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和记者坦诚相见,回答客观理性。
国家高层领导人答记者问,往往就是一个窗口。人们从这个窗口里探知国家决策,获得施政信息,了解他们虎扑篮球: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考与判断,也从这个窗口里感知领导人话语背后的人格魅力与精神品质。历史绵延,政治舞台上,不同的人更迭活跃,他们的话语形象和政治行为,都会留下印记,成为人们分析评判、表达感情和态度的依据。
一些重大问题,人们或有耳闻,但得到的确切信息很少,不好评说,也很难做出准确判断。在全国“两会”的重大场合,一国总理不回避问题,直面问题,既让人看到话语空间可以被打开的程度,也让人看到一国总理为政府官员群体作出的示范和表率。
从2003年到2012年,中国走过的足迹不是一条直线,中间有曲折,充满了各种复杂性。但无论是话语形象,还是履职实践,人们能够感受到温家宝作为一国总理在治国理政中求索、慎思、坚定的态度。一个深刻的证明是,他在每一年记者招待会上引经据典,情真意切,始终冷静地面对自己、面对国家。
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官员的形象是不清晰的。一个台上风光的人,有可能在背后被民众不屑,一个气势强硬的人,有可能内心是贫弱的,多面孔,不真实,难以把握,这已经成为现在许多官员的画像。在一些官员身上,人们无法感知一个“人”的温度,无法触摸到他们的谦卑,不能看到他们的自省,颐指气使、张扬跋扈,使得人们失去了好感,甚至感到厌恶。
现代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民掌握了最终评价权。这就是说,和普通人不同,政治人物、政府官员还必须要面对国家和人民。这看似宏大,其实是基本要求。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没有感情的政治人物,一个对地方民众和治理事务无所谓的官员,做事就不会尽心,就会囿于眼前,浑浑噩噩,无所作为,也不想作为。都想做“裸官”、“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人民服务就是妄谈。
“人民需要政府的冷静、果敢和诚信;政府需要人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永远和人民在一起”;“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
与其说这是人们对国家领导人话语的关注和响应,对知识涵养的评点与欣赏,不如说是中国改革发展事业因此际遇在人们内心激起波澜。“历史由人民书写”,力破千钧。是产生希望,还是扑灭希望,是发展进步,还是踯躅不前,是在历史和现实的当中书写记忆,还是在人民的指指点点或者无视中黯然隐退,无数人都应该在这个时候好好想想。
' />在14日的温家宝总理答记者问中,面对“王立军事件”、“吴英案”、“僧人自焚”“房价越调越高”等敏感话题,温家宝总理坦然回应,诚恳的态度,得到舆论认可。
正视沉疴、广开言路,俨然是此次两会的重要底色。部长道歉,地方政府官员“拿自身开刀”,代表委员敢碰热点,诸如此类,无不契合了“共商国是、敢于纠错”的政治内涵,展示出应有的公共担当。
不少看似敏感的话题,逐一坦诚公开回应,它迎合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期许,也扩充了公共平台的言说空间。“脱敏”之后,非但没激起攻瑕索垢,反而广受赞誉,增加了政府公信力的筹码。
与政务透明化反向对峙的“信息封锁”,制造公众的认知盲区,也增添了官民间的信任隔阂。
信息时代,人人“都是通讯社”的情境,也构成对信息公开的强势倒逼。公开与否,已非双项选择题,而是既定之势。在公民知情权滋长的现实土壤上,浇灌“公开”的养料,方能助公信果实的生长。
毋庸讳言,充盈期待的舆论气候,改革亟待深化的现实处境,都激发了政府不遮不掩、勇面质疑的决心。可以肯定的是,不回避的姿态,显示了决策者对时事的洞透,也体现出难得的执政自觉。它对民众监督意趣的对接,必然营造出互信的良性生态。
热点事件“脱敏”虽是起点,可它却不异于一种契机,激活制度修复,助推改革步履。这种联动效应,让人期待。
□佘宗明(大学生)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于3月14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标志着围绕修正案的讨论、推进我国刑事诉讼法治的努力告一段落。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并未因此而终结,应该说,随着修正案的通过,将从新的起点继续推进,而且,之后的任务可能更为艰巨。
之所以这么说,首先是因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只是在立法层面推进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而在实践层面,刑事诉讼法治的完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为法律修改完善的意义,完全有赖于实践中的相应改变才能实现。
例如,在明确了诸如“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具体贯彻人权保障的规定之后,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在今后履职的时候,尤其是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中,应当改变那些不利于人权保障的做法,努力按照新法的要求在实践中落实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显然,这是比法律条文的修改更加艰巨的任务。
其次,由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许多规定,还需要通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予以具体化,才能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因此,如何做好相应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工作,是相关部门现在所面临的急需完成的任务。
例如,修正案规定技术侦查手段的采用应“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但何谓“严格的批准手续”,显然需要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明确,将其可能对人权的侵害降到最低限度。
再次,由于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一些内容人们认识还有分歧,已经作出的有争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效果如何,将对司法公正、对人权保障产生怎样的影响,都需要实践的检验。
例如,修正案所增设的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在实践中会有怎样的情况发生,修正案保留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如实回答”的义务,对“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是否会有抵消的效果,都有待实践的检验。重要的是,一旦刑事诉讼实践中发生了严重侵犯人权、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况,而这种情况的发生与修正案的某些规定直接有关,就应该通过进一步修改刑事诉讼法及时予以应对。
就此而言,刑事诉讼法律规定中的问题,再也不能在问题不断积累、经过十几年的等待才予以修改,而应采用刑法修正案那样的方式,及时通过立法修改予以完善。显然,不断地修改刑事诉讼法以适应人权保障的需要、推进司法公正,这是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
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不应因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而终结,而应在新的起点不断推进。需要认识到,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仍任重而道远。
□王敏远(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传递出的忧患意识,让民众感受到,在改革的深水期、攻坚战阶段,必将与忧患同行。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是温家宝担任总理以来“两会”后的最后一次记者会,是最长时间的一次记者会,也是一次充满情感与诚意的记者会。温总理用3个小时“认真而不敷衍”地回答了14家媒体的提问,几乎涵盖了国内外舆论当前关心的所有热点。
到目前为止,盘点本届政府任内的各项工作,仍然为时尚早。尽管2012年是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可能是最困难的一年,也是最有希望的一年”,但至少在这未来一年里,本届政府还将在各个重要领域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而从温家宝答问过程中所表现的态度,人们也会深有感触:在改革的深水期、攻坚战阶段,必将与忧患同行。
这种忧患意识,体现于诸多细节。比如,温家宝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否则将影响到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甚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再如,温家宝表示他深知“社会分配不公以及司法不公引起群众的不满”,所以“必须继续推进促进社会公平的各项工作”。
这种忧患意识,来自对改革停滞甚至可能倒退的担忧。尽管改革仍然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但如何改、向什么方向改,分歧的确存在;对改革能否深入的疑虑甚至或多或少的失望情绪,也并不罕见。但改革的紧迫性日渐强烈,改革已经在和潜在的危机赛跑。从范围上来看,改革更向社会的细部延伸,包括教育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房地产调控、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等。甚至之前某些已经进行完、或者正在进行中的改革,也可能成为了必须改革的对象。改革若挂一漏万,或一旦犹豫回头,就会影响其他方面的进程。
这种忧患意识,还来自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利益格局只是暂时的,接下来的调整,是利益格局多元化、利益分享最大化的调整,这显然会受到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阻碍。无怪乎有不少代表委员在两会上坦言,“容易的改革已经进行完了,接下来该是硬碰硬了”。这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落实区域差异;既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温家宝在本次记者会上谈到的数个问题,如金融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土地拆迁补偿等问题,都是“硬”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有“舍得一身剐”的勇气,还要善用利益平衡,寻找最大共识和最佳着力点。
温家宝在记者会上传递出的忧患意识,代表了这一代改革者的共同情感。可以看出,他们十分了解中国社会的关怀和忧虑,了解民众的诉求、主张甚至是不满,由此为中国的未来寻找方向。但是改革的真正深入,不仅是一代人的坚持,更是一种自我更新、自我牺牲精神的薪火相传。
从这个意义上说,温家宝总理还不必“感到歉疚”,因为不论社会对本届政府做何理解,探寻改革道路的努力一定会为人们所牢记;这种努力也提醒世人,在中国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要习惯与忧患同行;或者说,常怀忧患,前行方会更有力。
'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近日就批评了政府花钱“先斩后奏”,直陈当前人大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不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牟新生在读完两高报告后表示,恶意欠薪判刑少不怪法院,“法院不是不想判,而是因为很多农民工薪水就是政府欠的”。放宽视野来看,对于公权部门工作人员,近有说法称“中国现有1000万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局称其不实。
在很多地方,政府的“威严”是可见一斑的。政府做得不对,民众没有办法,只能寄望于媒体曝光和上级介入。从“两会”这一制度来看,应该利益纷呈,各种意见、建议包括批评都可以有,从“政府”在中国民主政治中所处的位置,完全应该拿到“两会”这个舞台上去评说和议论,让它成为一个热词。
对政府来讲,没有谁不喜欢听表扬,但必须清楚,政府主要不是用来表扬的。
政府从哪里来?从人民的授权中来;它到哪里去?到为人民和社会服务的事情中去。这就是说,政府做了让人民满意的事,只是应该,但如果违规违法,损害人民利益,不称职,民众就可以对它不客气。比较其他国家的政府,能够明显感到我们的一些政府过得比较安逸。
刘锡荣说的是面上情况,但不离谱。在很多公开报道里,有的地方政府部门花钱手笔大得很,被报道时都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中国现在即使没有1000万公务员,但公务人员过多是事实,有的地方秘书长有十几个,有的贫困县设10个副县长4个县长助理,有数据显示,盛唐时期,全国平均每3929人养一个官员,世纪之交,比例发展到40:1,这些不是证明?
一直以来,无论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改革方式方法想了很多,但减权仍然不够,放权仍然不足。权力一多,就很难放下了,权力一大,就很难自我约束。权力与利益捆绑,政府机构本身必然具有为扩大权力而升格、增编的冲动,减权放权,往往充满了纠结与不舍,外部压力不够,不能促使它必须减,必须放,必然久推不动,或者推了也要反弹,上如是,下亦然。
一个过于精简的政府未必没有问题,但体系庞大、人员冗杂绝对不能成为政府的追求。没有哪一个地方,能够精确计算政府应该承担多少项事务,应该配备多少人员,但精简是方向。可取消,可不取消的,必须取消,可放权,可不放权的,应该放权,可转移,可不转移的,必须转移。
行政机构的运行方式已经与内外环境形成了某种共生性,改革起来不容易,但无可回避。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必须要让“政府”脱敏,不论当地还是外地,不论哪一个层次,“政府”不能变成敏感词,政府的问题不能变成敏感话题,必须打破政府只能被表扬的常态,让它习惯在压力下存在,接受真正的监督和约束。某种程度上说,政府的改革不能只寄望于政府。
' />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直接体现在货币财产方面。人的能力有大小,收入不一样,可以理解。但问题是,由于市场并不完善,要素价格并非其价值完全体现。财富分配不是完全基于能力和贡献,而是更多依赖权力或“关系”。显然,这不仅会动摇勤劳致富的信念,还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于是,从民间到高层,收入分配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昨日,在总理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温家宝总理为缓解收入分配差距开出了药方。第一,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使城乡居民的收入能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适应。第二,调节收入分配,要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收入,要增加中等收入的比重。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四,保护合法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
但缓解收入分配差距的时候,我们绝不能把收入分配改革理解为简单的涨工资,如果政府依靠行政力量提高工资,只能在公务员和国企领域推行,反而会更加拉大收入差距。而解决“分配不公”,重点在推进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让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成为收入的主体,在于约束权力,抑制权力与金钱的交换。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中国在初次分配领域的扭曲比较大,而且初次分配是再分配的基础,有必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保证再分配的公平。说到底,就如温家宝总理强调的那样,要为所有的人创造一个均等条件,让人们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
所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要的不仅仅是“结果”公平,更在于“机会”公平。公平增加人们的人力资本积累,通过提供教育、培训等提高人们的综合能力,使得社会每一个人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政府也通过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建立较好的社会保障,为机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环境。
只有当经济增长的成果可以公平地分配到不同阶层时,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其内部状态是良性的。倘若缺失了公平,收入分配的不公不仅使收入两极分化,也使收入流动性僵化。富人因先天和占有资源条件的优势,容易更富;而穷人则因为诸多不利条件变得更穷或者持续贫困。收入流动性一旦出现僵化的状态,不同收入等级的改变将会更加困难,穷人要变成富人的梦想也将更加遥不可及。
' />不过,我想说的是,参加两会可能是“最后一次”,但履职并非最后一次机会。我们的代表委员任期都是5年,已经过去4年。我们行使代表委员的权利,参政议政,提出建议,监督政府,都还有一年的时间。现在两会结束了,正是第五年任期的开头。因此,不能把两会的“最后一次”去代替履职的“最后一年”,更不能把两会结束看成本届代表委员使命的结束。
为什么有些代表委员会把两会的结束看成本届代表委员使命的终结?这是因为,他们在担任代表委员之后,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职务,特别是平时没有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参加两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会结束确实就是整个代表委员职务的终结了。就以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建议来说,按照规定,本来并不限于在两会上提出提案,平时就可以提出来。但实际情况是,平时的提案很少,主要集中在两会。2009年—2011年的提案工作报告显示,大会提案四五千件,平时提案不足300件。2009年大会提案是平时提案的16倍,2010年和2011年约为22倍。大量提案扎堆,导致立案、交办、办理时间十分紧张。而且,假如一些问题能在平时提出,及时得到办理,不是也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效率吗?
在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产生前,本届任期并未结束,还要依法继续履职,要到明年3月,新老代表委员才能完成交接,怎么可以有近一年的时间无人站岗?
' />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这次会议是本届全国人大最后一次例会,但大会虽然闭幕了,代表的履职并不能随之结束。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任期要到明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时才结束,在未来一年的时间里,代表们仍然要按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仍然要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直到下一届人大代表就任。
在届末之年,代表们不仅仅是单独地站好最后一班岗,还有许多特殊的工作需要做。比如,代表们近年来提出的建议、议案,需要代表本人继续关注,督促有关部门在任期内解决,变成国家政策或有关部门的具体行动,不给自己和选民留遗憾。
许多代表有争取连任的想法。这一年除了要尽职尽责地为人民办实事,还要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履职工作情况,为自己连任打好“民意基础”。
有的代表下一届人大不能继续担任代表职务,则要强调在这一年里善始善终,争取给自己代表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
民众期待,即将离任的代表们,能够树立“一日是代表,终身为人民”的观念,今后即使不当代表了,也愿意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积极反映民意。对于持此种信念的代表来说,这一年的工作任务,或许比以前更多。但不管怎么说,任何一名代表,在未来这一年的履职经历都不应当是“空白”。
□朱恒顺(人大工作者)
' />两会上,不仅有精彩瞬间,更有有趣的论争。几天前,政协委员许善达的发言,就在笑声中几次被人打断。他在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上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称,中国银行业巨额的利润的确有不合理的地方……”
话没说完,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李若谷就急得大喊:“不对!她不清楚情况!”当许善达讲到, “民生银行行长洪崎说,银行利润高到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时,李若谷忍不住争辩:商业银行的责任就是搞活经济,银行的利润给了政府,财政就有钱做事了!
直言利弊,慷慨陈词,方显代表本色;不同意见、观点,相互争论、交锋,方是议政本义。不管是质疑批评,还是建言献策,都是两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交锋与博弈中,既可见政治的运作规则,也可见变革之艰难。
改革是今年两会的“主旋律”,不管是会前的舆论热议,还是会场上的发言讨论,多围绕此展开。“思变”,概括出庙堂政治与民众话题的共同关注点。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立场和判断,决定了达成“一致意见”殊为不易。不仅两会如此,每一项政策的出台,每一条法律法规的修改,时常都是一次次的“角力”,甚至激烈冲突。这于民众而言,已屡见不鲜。
改革需要思想观念上的论争,讨论越充分、争论越激烈,越有助于达成共识。但改革的理念,终须变成具体的行动。也就是说,不只需要表态,更要有实施方案和操作细节,怎么改,革谁的命,当是问题关键。
不管是完善收入分配,破除垄断,还是变革户籍制度,均衡教育资源,或者限制部门权力,约束政府官员,必然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而一旦要向既得利益开刀,事情就变得不那么简单。这不,刚有委员提商业银行利润过高,就有银行行长不干了。当然,说明情况是一方面,怕动了自己的奶酪,是普遍担忧。如若有人当面指责高油价不合理,要求降低垄断企业的高薪,估计相关部门的代言人亦会“挺身而出”予以批驳。而是否降低奢侈品税率,商务部和财政部也曾各执己见,争论不休。
没有谁反对改革,表态不难,真要干起来,却是阻力重重。一位人大代表说,谁说中国不会踢足球,各个部门都在踢,除了国足不会踢。这句话,或可概括当前权力运作的弊端。一方面,是对利益的势在必得;一方面,是对责任的含糊推诿。比如地沟油,比如食品安全,管来管去管不住,恐怕都是“踢足球”在作怪。
从搁置一些问题,不讨论,摸着石头过河,到利益多元化,不断论争,进入改革深水区,社会的快速变迁,会让很多人始料未及。经济迅猛发展30年后,我们又站在了一个十字路口,矛盾和冲突已难回避。当改革成为共识,需要的不再是思想上的启蒙,而是行动的勇气。
短短的两会,不可能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所有难题,却对未来方向定下变革的“基调”。高屋建瓴的理念宣示,固然能振奋人心,现实可行的改革线路图,更是民众所盼。
' />一时,从领导讲话到代表委员献计献策,人人言必称“顶层设计”。“顶层设计”对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当然非常重要,但我特别担心这个词会有“套话”倾向:开口闭口的“顶层设计”会使它沦为一句套话。坊间笑谈:毁掉一首好歌的方法就是把它当闹铃,毁掉一本好书的方法就是把它划进考试范围——让人担心的是,毁掉一个好词的方法,可能就是这种“人人言必称之”。很多起初很有创新意义和现实针对性的词,就是这样沦落和流变为让公众望而生厌的大话空话套话废话的。
对中国改革至关重要的“顶层设计”,不能在一种空泛的合唱中异化为空话,这样的参政议政,很容易沦为空谈。需要以行动的力量赋予其应有的内涵。
“顶层设计”的本意是强调自上而下设计的重要性,中国改革改到今天,容易改的都改了,积累到今天的问题和矛盾,已经不是基层和底层能够解决的了——很难有像当年小岗村那种自下而上的突破了。而需要自上而下的总体设计和系统谋划——比如农村教育问题,它涉及总体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一个地方靠自身力量很难摆脱贫困的宿命;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背井离乡留下一个空心的农村,老人与孩子相依为命,这也是依靠自身无法摆脱的命运,需要顶层设计打破目前这种不由分说的“城市中心”。
但我们在谈论“顶层设计”时,应该务实地、具体地、有操作性地分析,而不能空谈泛谈,不能让人感觉:一提到“顶层设计”,仿佛就变成了一个无解的问题。
很多人谈论“顶层设计”时,预设着一个前提:就是由顶层去设计,把问题推给中央高层,推给一个总设计师,这是推卸责任的思维。顶层设计,并不意味着“将一切问题推给顶层去设计”,而是说,最终的执行需要自上而下的权力推进和制度驱动,但这个设计的过程——怎么设计?何种内容?不能寄望于某个领导设计一个周全完善的方案,而应该是充分吸纳公众参与、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的民主过程。
顶层设计,不只是“顶层”需要考虑的事。改革需要每个人贡献自己的力量,去设计,去推动,去监督。民主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当改革方案的设计师。
“顶层设计”需要每个人的智慧,但改革需要自上而下改起,具体地说就是“改革要从领导干部改起”。本次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都谈到了“学雷锋应该从领导干部做起”,引起很大的舆论共鸣,其实这也属于“顶层设计”。我们经常说一些问题是老大难问题,比如公款吃喝,还有公车不改革,政务不公开——老大难问题,症结正在于“顶层设计”的缺乏。老大难问题,“从老大改起”自然就不难了。一些地方的车改,只改处级以下干部,地方一把手不带头,当然难以服众;一些地方的官员财产公开,只要求科级以下干部公开,地方老大拒当先锋,改革当然无法进行。
顶层设计,需要用这样务实的思维将其具体化,否则,再优秀的制度设计也会沦为一句空话!
' />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啃老族”逐渐登上社会舞台,出现“老养小”的怪现状。社会学家指出,“啃老族”与日俱增并迅速扩大,已从一种“家庭现象”演化成“社会问题”,很可能成为影响未来家庭生活的“第一杀手”。“啃老族”问题固然亟待解决,不过政协委员景天魁开出的“取消福利鞭策自强”药方,却有点病急乱投医的味道。
有媒体曾把啃老族分为四类,追求梦想型、丧失自信型、自闭型和家庭溺爱型。显然,啃老的背后并不仅仅是缺乏自立自强的责任意识。除了极少数家境优越或好逸恶劳、不思上进的“啃老族”外,大多数人的啃老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一方面,目前劳动力资源相对饱和,总量供过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增大,加之一些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严重脱钩,许多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活成本急剧攀升,不断上涨的房价、物价给不少年轻人造成生活压力,只能向父母伸手求援。
六成家庭存在“啃老”问题,三成青年靠“啃老”过活,如此高的比例充分说明,啃老并非是某些个人和家庭的个体原因造成的。如果说啃老是一种病,那么病症出现在年轻一代身上,病灶却是社会深层次矛盾。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跟不上,生活成本和买房负担难以承受,即便把啃老族统统赶出家门,推向社会,也无法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生存问题。
取消啃老族福利的背后,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这样做在法理和情理上讲不通,也不能解决问题。首先,啃老问题毕竟发生在家庭,政府取消福利倒逼自立有公权干预私权之嫌。其次,社会福利是每个公民理应享受的权利,以啃老为由予以剥夺于法无据。据此推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不是也应取消社会救助?此外,更重要的是,取消福利后,原本社会承担的责任很可能变相转移到家庭,被啃老的父母们不仅不能解困,反而越陷越深。
解铃还许系铃人。作为现阶段我国转型时期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啃老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个人等共同努力。如此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通过取消福利达到速成。要想鼓励青年人走出“襁褓”,自立自强,必须从改善就业环境,按需调整高校专业,做好就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等做起。至于社会福利,非但不能取消,还要进一步加强,切实为啃老族及其家庭减轻生活压力。如果能轻松拥有一份满意的工作和收入,又不用担心看病、就医、买房等问题,谁还好意思啃老呢?
' />啃老族的大量存在,并非是一个简单的家庭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 对于80、90代年轻人来讲,虽然成长在一个日渐富足的社会,在教育、健康、信息、自由等各方面都有很大进步,但是也面临着社会竞争激烈、阶层日益板结固化、创业门槛抬高、“拼爹”现象严重、房价过高等种种不利影响。而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如今的年轻人一踏入社会就要从头拼搏,为了职位、收入、房子、车子而努力奋斗。虽然有些过于物质化,但这就是现实状况,没有充足的社会保障托底,年轻人缺乏足够的安全感,只有把希望寄托在追逐物质上。
景天魁建议取消啃老族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鞭策其行动起来,然而,从现实考量,啃老族们所能享受的社会福利甚少,本就不足,又何苦再去剥夺掉呢。
如果年轻人有保障房居住、有失业保险金、有再就业教育支持、有医疗保障等等社会福利托底,还有多少人愿意去啃老?如果收入水平提高、创业门槛降低、生活成本降低、社会公平提高、“潜规则”被公平公正取代,那么年轻人还怕走入社会吗?可见,啃老族所依存的社会环境问题才是主因,只有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社会,消弭啃老族的后顾之忧,啃老族才会越来越少。
'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景天魁指出,中国有30%左右的青年基本靠父母供养。对于屡次拒绝就业建议、长期赋闲在家的年轻人,他建议,“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3月12日《广州日报》)
问题在于:如今正在“啃老”的青年,他们已经享受到的究竟有哪些“福利”呢?想来想去,好像没有,于是“取消资格”好像也就没有了目标。
当今,青年就业难是个全球性的大问题。世界银行最近开了个“2012年全球青年大会”,世界银行副行长安斯蒂在会上说,很多国家年轻人居高不下的失业率是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国的政策制定者及时采取有效举措来降低这个群体的失业率。
再看相关的数据,的确惨不忍睹:在欧洲,2012年1月公布的官方数字,欧盟和欧元区年轻人失业率分别为22.4%和21.6%。欧盟各成员国中,西班牙年轻人失业率高达49.9%;失业率较低的荷兰、奥地利和德国,也分别为9.0%、8.9%和7.8%。来自美国和日本的统计数字:年轻人失业率前者是25%左右,后者则是10%上下。至于中国的具体数字,尚不得而知。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对于年轻人没有就业这个事实,不用反应过度。无论是大学毕业后还是高考失利后没找到工作,在家中经济情况还允许的情况下,呆在家里休整、过渡一段时间,对自己以后要走的路作一点思考,是可以理解的。
再说,现在的人力资源是由市场化机制配置的,即“双向选择”。政府即使尽到责任,也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在当今中国,政府应该是没有办法催逼这些青年人一定要马上出去工作的。应该承认,抱定“啃老”决心,一辈子不想工作的人可能有,但不会多。
所以,对多数正在“啃老”的人,只能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帮助他们,让他们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苦恼中解脱出来,正视自己身处的社会环境,调适自己消极的心态。这些工作由谁来做,社会工作者应该是首选。
□唐钧(学者)
'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提交了《虎扑篮球: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谁都看得出来,提案的关键词是“禁止公款消费”,茅台只是一个标志物;而提案表达的民意,是不满且担忧于脱缰野马式的公款消费。对这样一个提案,似可有两种回应:一是就茅台说茅台,发一个单项禁令了事;二是举一反三,由茅台说开去,全面立法治理公款吃喝。遗憾的是,我们偏偏听到了另外的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认为,政府采购茅台无可非议,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既是“政府采购”,又不“和公款消费必然地联系”,难不成是为了收藏升值,然后回报纳税人?栗代表还有一个说法,“不上茅台上拉菲更贵”,“上一碗鲍鱼、鱼翅多少钱?”言下之意,公款喝茅台算什么,没消费价位更高的进口拉菲、鱼翅鲍鱼已经是嘴下留情了。显然,这样的解释与民意不在一个参照系。
中国有多少“裸官”?主管部门的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还难以拿出统计数据。这样说也就罢了,今天拿不出数据,以后还可以补上;问题在于,这位官员对“裸官”竟有如此一番定性的解释——对于高官把子女送出国的现象,她个人认为,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官员和公民是一样的,并不是说官员就有什么权利。
这样一来,“裸官”问题就转成了公民权利的讨论,群众关注“裸官”也就意味着是犯“葡萄酸”的红眼病。按其逻辑,中国人出国定居,自由迁徙,求学兴业,投资办厂,恰是改革开放成果的体现。而且,官员去得,百姓一点也不差这个权利。然而,是个中国人都知道,关注“裸官”不是关注大家是否同样拥有这个权利,而是实现这一权利所需条件的合法性;也不需要教导百姓如何弄懂“裸官”不等于贪官,但你必须向社会大众讲清楚,“裸官”的每一笔经济来源,都有据可查,干净合法。试问,为落实这个“查”字,我们到底有多少见效的制度设计?
“两会”是共商国是之所,也是意见纷呈之地。我们尊重每一位代表、委员表达的权利,但不能不在乎每一种表达所反映的思维逻辑、价值取向与情感立场。针对社会的每一个问题、质疑与焦虑,代表、委员、发言人都应想清楚了再说,切勿天马行空,言不及义,经不住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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