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名5岁女童毛毛(化名)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福建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杨闽红却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对于输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医疗机构并不存在过错行为。

“无过错”是个很容易点燃情绪的词,不少人追问:无过错,这小女孩的艾滋病是从哪来的?无过错,污染的血液是怎么通过一道道关口流入一个小女孩身体的?难道过错在她自己,不该得场病,不该输血,或者干脆说不该去那家医院?

这种诘问不能说没道理,但它也可能忽视了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在这起事件上,的确可能是大家都无过错的,血液中心照理应该对血的质量负责,可是由于在“窗口期”检测不出抗体,他们也不存在主观上的错误,而医院用的都是血液中心提供的血,似乎也很无辜。

小女孩的遭遇值得所有人同情,但一定要把责任归咎到某个人某个机构身上恐怕也有失公允。“窗口期”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对疾病的认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要走也是客观事实。我们有要求医护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个病人每一起手术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但我们却没有要求医生必须包治百病的权利。有些病现有的医疗技术没办法医治,有些难关光靠人的意志也是迈不过去的。有关法规对于“输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的规定既是在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也是在保护医疗秩序。医学说到底还是一个不断尝试的学问,不试是不会自动长成的;不能手术,也不会有娴熟的柳叶刀。这样的过程中,有些是无心之失,有些是学艺不精,有些确实不是人力所能为的。我们应该看到医学的局限性、看到医生这个职业的局限性。用法律和责任来捆绑医生医德,是为了明晰责权利的界线,而不是为了捆住医生的手脚。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我们任由这样的事发生?“窗口期”是客观存在,那岂不是意味着每一个要输血的人都有可能面临这样的风险?他们一个个都无过错,那我们拿什么来保护自己呢?我们又到哪去寻找安全感呢?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人是在医院输血的时候被感染的,血是血液中心提供的,女孩家人缴了医疗费,把生命和信任托付给医疗体系,她们并没有做有损他人利益的事,现在出了事,怎么能说你没过错,没有责任呢?

所谓的“无过错”只是技术层面上的,“窗口期”也许无法测出艾滋病毒抗体,但通过核酸检测还是能检出病毒感染的,我们都理解一些高精尖技术不可能大范围普及,我们也不可能把国家级的试验室搬到每一个血站去,医疗条件的不足受限于整个时代。法律能免去他们的法律责任,但免不了他们道义上的责任,也免不了在制度上设计好这种风险赔偿机制的责任。

简单地说,既然你也知道这里面存在风险,那就没有理由让患者来独自承担风险。以人为本不仅是针对医生的,同时也是针对患者的。

去年12月2日,东南快报报道了《5岁女童染上艾滋病,一家蜗居10平小屋守着这秘密》后,毛毛染病原因牵动了毛毛家人和众多读者的心。昨日上午11时许,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调查结果:2010年,毛毛在先心病手术治疗期间曾先后输注8位献血者的血液,其中1名献血者目前的HIV(即艾滋病病毒)病原学检测为阳性。毛毛因输注“窗口期”血液而感染HIV的可能性极大。(1月11日《东南快报》)

所谓“可能性极大”,几乎等于变相地肯定了毛毛就是因为输注“窗口期”血液而感染了HIV。只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血站和医疗机构均不存在过错行为。而那个当初的献血者,献血时也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染上HIV。这就是说,血站无责任,医院无责任,献血者无责任。从原则上来推断,毛毛只能自认倒霉了。这样的结论,不但令毛毛的家人难以接受,就是我等旁观者,也要感到不平了。

不平归不平,从理性上讲,除了寄希望于HIV检测技术的进步,就只能呼吁政府快一点建立“无过错”人道补偿机制了。虽然目前已经找到了可供参考的人道补偿的案例:两个因输注“窗口期”血液感染艾滋病的患者,相关部门曾经给予了“无过错”人道补偿费用,分别为30万元和60万元。而且,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也正在与毛毛的家属积极沟通协商。“具体补偿方案可以通过司法调解的方式,由血站、医疗机构和患儿代表三方共同协商确定,亦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进行解决”。但是,这种态势的形成,和公众对“无过错”染艾者的广泛同情所形成的舆论压力是分不开的。当然更不能等于“无过错”人道补偿机制的建立。

假如没有患者方面的奔走呼号,没有媒体的积极介入,没有舆论的有力关注,那么即便有30万与60万的前例,毛毛最终能否得到补偿,恐怕还是问号。所以笔者认为,针对目前还无法彻底避免的“无过错”感染HIV,政府应该立刻着手建立“无过错”补偿机制。这样的机制,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主动协商而非坐等病毒受害者上门申诉;二是补偿标准不能低于某个底线,比如30万元;三是建立补偿绿色通道,所有的手续在系统内办结,患者方面只要签字即可;四是,即便已经完成补偿,患者今后的生活仍需得到制度性地保证。

不如此,公义何在,正义何在?要知道,所谓“窗口期”临床感染HIV的概率虽然只有50万分之一,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可是百分之百的灾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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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名5岁的女童毛毛(化名),疑因在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家庭深陷困境。福建省卫计委主导成立了调查组,向毛毛妈妈 “承诺”最迟2014年底出调查结果。可过了信访回复日期,妈妈家人也未收到调查组任何回复。2015年上班第一天,毛毛妈妈再次找上门,得到的答复是“调查复杂,还需论证”,在被质疑“办事效率低”后,负责协调调查的卫计委人士却满是“委屈”:那你来做我的工作吧。(1月11日 人民网)

一个本就不幸患上先天性心脏病的女童,如今却感染上了艾滋病,任谁也会为之同情。究竟是否因在8岁大时的一次输血而感染上的,个中原因确实需要经过科学缜密的调查,但是我们更应该体会到作为一位母亲迫不及待的心情,她的诉求简单概括起来:真相到底是什么?以及得到应有的救助补偿。

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福建省卫计委主导迅速成立调查组,可谓是对这起事件的一个积极回应。事实上,假如毛毛是因输血而感染上艾滋病的,调查起来也不是那么复杂。正如福建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强调说“血液中心采集、检测、制备过程规范,各项记录完整且可以实现有效追溯。”既然如此,从11月份出就成立了调查组,也允诺去年年底给出结果。按理说,卫计委主导调查组应该言而有信,给出具有说服力的事实真相,就算是调查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最起码也应该给毛毛的父母一个详细的解释。

在调查组已经毁约的前提下,孩子母亲急切想了解缘由时,却得到一句冷冰冰的话语。在“那你来做我的工作吧”的回答中,丝毫看不出那位负责协调调查的卫计委官员有人文关怀,暴露出的是权力姿态傲慢,颐指气使。一个最朴素的逻辑是,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官员,又是调查组的成员,具体的调查工作本就是自己职责所在,怎可以这般推脱责任。如此有失身份的话,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毛毛妈妈也明白的道理,怒斥一番也正常不过。

平心而论,官员也是人,也会有说错话的时候。但面对悲情时,怎能不顾这位急切渴望结果的母亲的内心感受。我们常说,言由心生,情由感发。很多时候看似口无遮拦之语,正是其心迹的表露。一些官员在平时的工作很有可能就是这么对待百姓的,这种态度无疑是“有权任性”的发作,它无视人们最朴素的情感,背离了为官伦理。

如今,姗姗来迟的通报情况是认为毛毛因输注“窗口期”而感染的可能性极大。“可能性极大”的调查结论离真相还很远,也无疑再次触怒毛毛家人的神经。一个本该不算特别复杂的事件,为何历经了两个多月之久依然扑朔迷离?其缘由一方面想必从那位调查组的“雷语”中可见一斑——权力的不作为、慢作为,罔顾当事人的情感。另一方面,真相的背后是否掩藏着巨大的利益勾连,戳到医疗体制的病症。

一个雪上加霜孩子的母亲在等待信服的结果,无数的人也同样期盼着事实真相。毕竟,医院的输血用血关乎很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大家关注这话题,同时也是在探讨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保险和补偿机制的必要性。而这一切的背后,首先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拿出诚意和“切肤之痛”的态度来。

福建艾滋女童毛毛因何感染?家人在排除母婴和性传播后,认定毛毛在8个月大手术时输血是“罪魁祸首”。福建省卫计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并表示:我们调查完以后,如果说可能是(艾滋病)窗口期的血液,我们通过第三方来协调,给个人道主义的补偿,但这种补偿是有限的,我们只能争取尽量多一些,但不可能是无限的,也不可能说把这个孩子养到80岁,你也知道,这个是不可能、不现实的问题。(1月6日《人民网》)

5岁女童因在8个月大的时候输血而感染上艾滋病,这对一个家庭尤其是对父母而言无疑是难以承受的打击,实在是让人同情。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在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下,还父母一个健康的孩子确实不现实、没可能,因为艾滋病在今天仍然属于不治之症。而且,不能就此认定采血的血站和输血的医院存在责任,要求他们给予赔偿损失,福建省卫计委表示只能尽可能帮助输血染上艾滋病的女童争取多一点的补偿,这不是冷漠无情,而是无奈的温情。

以目前的医学水平,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之后,并不能立即检测出来,而是存在艾滋病窗口期。一般来说,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之后,血液中会产生艾滋病病毒抗体,等到艾滋病病毒抗体达到足够量,现有的医学手段才能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才能诊断是否携带艾滋病病毒。当然,随着医学的进步,艾滋病窗口期在不断的缩短,已由过去的四周缩短为现在的两到三周。

也正是艾滋病存在窗口期,导致一些已经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民众在献血之后,血站无法在当时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抗体,只得把已经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当成安全血液、健康血液提供给医院。由此可能误伤到用血病人,被感染上艾滋病。对于这种情况,确实不能认定血站、医院和献血者存在故意犯错,也不宜要求他们承担刑事乃至民事赔偿责任,只能让血站和医院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有限的补偿。

如何破解输血误染艾滋病补偿难题,笔者以为,国家应当建立起输血误染艾滋病病毒的救济机制。首先,国家制定输血误染艾滋病病毒的补偿标准,为处理此类提供法理依据。其次,建立输血误染艾滋病病毒保险机制,由保险公司为受害人提供更高标准的补偿,减轻误染艾滋病病毒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再者,国家财政建立误染艾滋救济基金,让误染艾滋病病毒患者获得较为合理的经济补偿,减轻他们家庭痛苦。相对而言,误染艾滋病病毒的概率比较低,即使国家代为补偿的标准较高,整体支出并不高,地方财政承担得起。

【现在西方国家大多通过“非诉讼”方案解决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问题。政府建立与之相关的专项赔偿或补偿基金,通过一次性补偿及定期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向受害者支付赔偿或补偿金的办法逐渐成为主流。】

备受关注的“福建5岁艾滋女童毛毛”事件查明,确系输注“窗口期”血液感染。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0日通报称,在官方介入调查前,这位艾滋病“窗口期”的献血者并不知道自己已被感染,该血液还输给了另外两个人。

毛毛年仅5岁,却命运多舛。先是患有先天性心脏病,8个月大时又因手术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毛毛遭遇飞来横祸,谁是导演?答案很残酷,却很真实,即谁都无法为之担责。无论是医院还是献血者,乃至血液中心似乎都很无辜。据悉,该陈姓献血者曾于2010年3月31日参加无偿献血,当时血液检测结果合格,在本次调查前他并不知晓自身已感染了HIV。由于拘囿于技术困境,医院在当时无法查出该献血者所献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这牵扯到一个医学常识,即艾滋病窗口期:从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到血液中产生足够量的、能用检测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体之间的这段时期,称为窗口期。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表示艾滋病窗口期为14天至21天。

类似毛毛的悲剧绝非孤例。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5%到10%的艾滋病感染,是因为输入了含有HIV病毒的血液或血液制品而引起的,这其中又有多少人因艾滋病窗口期而不知不觉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恐怕不在少数。即便西方发达国家,也常见毛毛式的糟糕境遇,这似乎确属难以避免的医学难题。

那么,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只能自认倒霉,或听天由命?据悉,现在西方国家大多通过“非诉讼”的方案解决,如政府建立与艾滋病相关的专项赔偿或补偿基金,通过一次性补偿及定期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向受害者支付赔偿或补偿金的办法逐渐成为主流。为此,国内相关学者已建议,对于既往的损害,或者一旦损害发生,只要患者由于受血或者使用血液制品而受到损害,并能够证明自身感染艾滋病病毒与受血或者使用血液制品的行为有着直接因果或显著相关关系,就可以通过这种社会补偿机制获得补偿。至于补偿标准、时长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等问题,有赖于深入探讨和周全的制度安排。

当然,在补偿机制的同时,并不限制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如果当事人不满专项赔偿或补偿基金,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但由于医疗机构往往并无过错,再加上诉讼程序复杂、历时较长,在法律维权过程中或遭遇二次伤害。这就需要维权者做好充分的心理预期,也需要司法机构秉公办案。比如应调查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行为,还应调查血液中心血液采集、检测、制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血液管理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况。毕竟,艾滋病窗口期固然无法避免,但一些人为性因素却可避免。

除此之外,更需要思考一个现实命题。因输血不幸染上艾滋病病毒,这或许是可怕的浩劫。无论当事人还是当事人家属,都有权表达愤怒,乃至释放极端的情绪。对此,医疗机构不可认为这是道德勒索,更不可表现出厌恶乃至报复性的情绪。以小毛毛为例,她的家人所做的一切努力不过是希望孩子的未来人生更有保障而已。其实,按照相关法律,无论是艾滋病患者还是感染者,都不应受到歧视,都应得到及时而健全的制度呵护。

每年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去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是“实现‘零’战略目标——零新发感染、零歧视和零死亡”。实现零艾滋,需要多方合力。比如祛除歧视、提高医术,此外还可从源头抓起,有高危性行为者主动放弃献血,对病人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每个人的人生都不该被病魔“收编”,面对不幸,我们不能抛弃;面对病魔,我们不能退让。在技术达不到的地方,应该生长着温煦的人心;在一个个脆弱个体的苦难面前,更应该让有温度的制度设计来补位。这是人类的智慧,也是人类的责任所在。

【一个孩子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系统性风险。要考虑相应的救助机制,政府兜底也好,商业保险也好,必须打破这方面的“机制荒漠”。】

就备受关注的“5岁女童疑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事件,福建省卫计委10日通报了调查结果,称受害女童“极有可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在对医院的输血治疗,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血、检测、制备过程的调查中,均未发现违规行为,因此认定患儿极有可能遇上了“窗口期”血液感染这样的小概率事件。

这起事件中,最不幸的无疑是5岁女童毛毛,先是被诊断出先心病,手术时又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毒。所以,当孩子的父母想要个说法却处处碰壁、质疑调查效率低却遇到“那你来做”的回应时,可以理解他们的无助和愤怒,那冷漠确实令人心寒。也许这种调查确实耗时较多,工作人员也有“委屈”,但无论如何,不能让机构性冷漠掩盖了基本的同情心。这也是人们判断有关部门能否认真调查、弥补漏洞的基础。

现在,调查组基本认定这是一起“窗口期”感染事件,一种目前无法完全杜绝的低概率风险事件。这样看来,医院和血液中心似乎都没有责任,最多给予人道主义的救济和补偿。

对此结论,患儿的家长和代理律师仍有疑问,比如,当年从抽血到输血整个过程是否符合程序,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资质。对于类似合理诉求,需要认真调查后给予回应。

如果最终认定这就是一起窗口期感染病例,那么绕不开的问题,就是如何尽最大可能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以及对不幸感染者的救治和援助问题。

要承认,医学技术是不断进步的,也是有局限的。吸取了以前有偿采血造成艾滋病等传染病大范围感染的教训,我国建立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完善了捐献前检测和血液加工前检测等制度,大大降低了输血带来的感染风险。但总体来说,我国血液制品领域的透明度还有待提升,整个采输血过程应该更透明,检测标准应该更严格,对无偿献血的科普也要加强。

具体到窗口期感染的极端情况,虽无法完全避免,但并非不可预防。有医生提醒,献血者应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清晰认识,易感染高危人群要尽量避免献血,更不能带着顺便检测的目的去献血,这可能会带来更大范围的风险。

在上述环节均已充分改进的情况下,如果再出现窗口期感染的案例,就要考虑相应的救助机制,政府兜底也好,商业保险也好,必须打破这方面的“机制荒漠”。虽然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很低,但发生在个人和家庭身上,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对此不能没有应对之策。

一个孩子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不只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系统性风险。除了这个孩子,还有其他人也输入了同一来源的血液。所以,弥补机制的漏洞,也是为了更多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