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等方面的腐败,烂的只是皮肉;学术和教育方面的腐败,烂的却是内脏。学术理念、教育精神的迷失,直接毒害大学存在的终极意义和价值,较之基建之腐败,更需警醒。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12日表示,当前,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教育基建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教育部将就此展开专项治理。

这一表态,自然会让人们联想到刚刚曝光的武汉大学两高官腐败案,以及湛江师院院长腐败案。两案均祸起基建工程,可谓是“大楼盖起,贪官倒下”谶语的校园版。近些年,国内高校经历了爆炸式、化学反应式的“跨越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校园越来越大、越来越豪华,由此,一些主管基建工程的高校行政人员捞红眼、捞过界,自是难免。主管部门对这一领域进行专项严肃整顿,当然是非常必要的。

但如果我们的眼光仅囿于这两起事件本身,停留于就基建腐败论基建腐败的层面,则难免陷入头痛医头的局限。若能借助新近个案之契机,将目光投向层次更深、范围更广的学术腐败和教育理念迷失问题上,其意义恐将更为深远。

理由有二。其一,高校基建领域的贪腐,并不难查,涉及关系也较简单,只要有关方面动真格,法网恢恢,必将疏而不漏。相反,另一个更重要领域的腐败——学术腐败和教育腐败,则更为庞杂、隐蔽和普遍,整顿难,难于上青天。其二,基建之于高校,充其量仅是“副业”;育桃李、搞学术才是高校不争的“主业”。说到底,基建腐败,尚属高校腐败、教育腐败的枝节问题,尚未触及其主业或内核。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基建等方面的腐败,烂的还只是皮肉;学术和教育方面的腐败,烂的却是内脏。孰轻孰重,自不待言。

当前,一些高校学术之腐败和教育精神之迷失,早已不是几栋楼、几百万工程款的问题——博导“潜规则”女弟子、校长抄袭他人论文、圈内人垄断课题资源、官人商人名人买学位有如买菜……林林总总,触目惊心。我们一边在心怀憧憬地“做大做强”大学,一边却无奈目睹大学精神的持续滑坡。说句老实话,高校里能“有幸”染指基建项目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一定意义上说尚无关高校教书育人、钻研学术之宏旨;而学术理念、教育精神的迷失,则涉及高校职员的绝大多数,且直接毒害大学存在的终极意义和价值,更需警醒。

再往深处探究,其实高校中发酵着的这两个层次的腐败之间,有着某种内在的相互勾连。基建等“硬件”或曰物质方面的贪腐,从根子上说,是源于教育理念等“软件”的变质——正是大学圈内小气候的浊化,让名教授创收、入仕和沽名钓誉成为“能力”、“本事”的象征,再加上社会上各种权力寻租“成功案例”的蛊惑,内外夹击,本就缺乏有效监督的高校基建领域要想杜绝腐败,几乎不可能。同时,基建、后勤领域的“成功”腐败之举,口口相传,又会对象牙塔内的权学交易、学术拜金等理念的蔓延起到推波助澜之效。

因此,痛斥高校基建和后勤部门蛀虫的同时,我们切不可就事论事,让愤怒遮蔽了双眼,而应时时牢记高校的“行业特征”,须臾不放过其中更紧迫的学术腐败和教育精神堕落问题。它们,才是真正可能触发千里之堤轰然溃塌的可怕蚁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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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从武汉大学和湛江师范学院传出的校领导贪腐事件,也许只是一个侧影。我们有理由担忧更多的真相。

事实上,抛开大学这个发生地点而言,我们很难将这两起案件与任何一起寻常的官员贪污案区分开来:3人均有明确的行政级别,由行政任命,受政府部门管理,并只对其管理者负责。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受命工作的地点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一贯被认为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大学。

? 由此可以推断,他们的行事作风,更多地会遵循官场逻辑而非大学管理者逻辑,对他们的评判标准重视政绩而轻视学界传统和学人道德。他们的贪腐,主要是植根于官场而不是学校。因此,他们也将面临一整套国家机器的调查,这已无须多言。

不过,在官僚化、僵化和妨碍学研等饱受批评的恶果之外,人们如今要正视的是,深深困扰官场的另一个恶疾——腐败,也被带入大学中。已有资料可证实,使3人身陷漩涡的,正是人们所熟知的建设工程、采购和财务等,这正是官员贪腐案件的高发领域。

当然,必须要承认,世上尚没有完美的制度可以避免腐败。因此我们并不准备把这两起校领导贪腐事件,完全归咎于目前广受诟病的大学体制。但是,我们相信大学里本应更少发生腐败。

这种信念基于两个假设的前提。首先,大学主要领导应由道德上堪称标杆、并因此获得社会尊敬的人担任,政府的任命应根据一个采纳众议的推荐制度来进行,如此,则他们可以凭借道德力量抵消制度的不妥。其次,大学主要领导应受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的制约并对其负责,在一个可供借鉴的历史时期,这个机构由大学教授等更熟悉学校事务、并具有更少利益关系的人构成,如此,在行政机构努力地提高监督效能之前,这个独立的机构可以弥补这一疏忽。

令人遗憾的是,目前,这样的两个假设前提不但并不存在,而且也看不到可能存在的希望。同样,在官员腐败高发的当下,我们看不到单独在大学校园里解决官员腐败问题的出路。

而大学校园腐败案最让人担心的,则是对大学道德风气、对大学公信力的巨大破坏。在两起贪腐事件发生之后,一个可能令官员和同行感到尴尬的事实是,在两所学校里,都出现了学校师生“大快人心”甚至“鼓掌欢迎”的现象。随着这些前不久还被掌声和官方表扬所簇拥的大学掌舵者,一下转变为嫌疑犯,大学和大学领导恐怕必须付出巨大努力来挽回其损失的声誉。

从根本上来说,我们并不只担心一两所大学的一两个领导的贪腐。之前一长串名单提醒我们,新近发生在武汉大学和湛江师范学院的事情,也许说明在中国大学中曾经令人骄傲的诚实和正直的传统正面临危险——如果这传统还没有被摧毁的话。

尽管这样的危险在社会的许多层面都存在,但大学有资格也必须获得特殊的关注。我们担心,在这个一度视大学为圣地、视大学校长为公民典范的国家,恐怕很难说服公众继续对大学保持追随的信心,也很难使大学继续对学生乃至社会产生有益的道德风气引导。

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危险,正如我们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所陈述的那样,大学的根基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培养国民,并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机体的健康程度。大学不洁,污秽的将是一部分可能影响国家未来的人。

然而目前,我们尚看不到什么有效的措施,可以扭转这种趋势。调查和处理几个贪腐者的影响只是第一步,要防止前文所叙大学面临的危险,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对大学的整体修补必须尽快进行,否则,最近发生的这两起案件,只会流为发生在大学里的不光彩纪录中的一个小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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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腐败案的这些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要啥有啥,可空有制度,没有实际有效的监督,重大事项个别人说了算。

近日,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批捕。根据检察机关初步侦查的情况,陈、龙涉嫌受贿的金额至少数百万元。这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近年揭出的又一起贪腐要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屡屡曝出腐败案件,一批校领导先后成为“阶下囚”。高校领导作为为人师表者,本应严于律己、谨小慎微,学高为师、行高为范,而这些案件的频发,说明高校已成为腐败多发区。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发展。伴随着这一进程,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高校,参与市场的机会和活动领域越来越多,可供调配的行政、经济以及其他资源日益增多,这就留下了极大的“寻租”空间,高校腐败也日趋集中于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等四大领域。

陈昭方、龙小乐的贪腐案件并无新意和“创意”,关键在于他们为什么有机会腐败?分析原因,我们不难发现,高校领导能够腐败,关键在于对他们的监督仍处于真空地带。从表面上看,高校领导各司其职、权力分散,但分管领导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往往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决定权。

出现腐败案的这些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要啥有啥,可空有制度,没有实际有效的监督,重大事项个别人说了算。用什么教材,买什么教学设备,基建招投标确定谁家,都可以不顾制度规定、不问师生意见,公开招投标成了走过场,这难免为腐败行为提供土壤。像武汉大学这次出事的陈昭方,十多年来长期主管学校的财务、后勤部门,由于放松自律,加上缺乏监督,结果出了大事。这说明,只要高校管理人员的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圣洁之地出现“硕鼠”,也就毫不奇怪了。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反腐倡廉任务将更重,这就要求高校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解决行政权力过大、过于集中的问题,消除对高校领导监督的空白地带,增强师生员工对惩治腐败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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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剖析高校领导频频落马的原因,恐怕有两点不容忽视:其一与他们的官员化身份有关,其二与对高校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关。

有人盘点教育界的腐败案,得出结论是——高校校长受贿最严重。近期发生的两起高校腐败事件,似乎印证了这一说法。一件是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等问题,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案件已进入正式侦查阶段;另一件是湛江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涉嫌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有经济问题,日前已被当地公检机关宣布实施刑事拘留。

有意思的是,两起腐败案件曝光后,在其校内引起的反响基本一致,武汉大学有人发帖说,“整个武大传遍此事,真是大快人心”;湛江师院的100多名干部在听到消息后也是鼓掌欢迎。校领导被抓大快人心,至少表明,一方面这些校领导所作所为已不是什么秘密,其贪腐行径早已为人所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师生难奈其何;另一方面,高校领导的公信力已很让人担忧,本以为高校作为“净土”,校长作为教育管理者,其自律性应更强些,可如今频发的腐败案,令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剖析高校领导频频落马的原因,恐怕有两点不容忽视:其一与他们的官员化身份有关,其二与对高校监管机制不健全有关。如今的校领导,多数已不再是专业教育家,其最主要的身份是官员。

既然是官员,某些人便难免会沾染上官僚习气,难以沿用教育家的视野,来审视大学的发展。大学重视的是教育质量、人才培养、学术声望和社会的尊重。这些大学最为重要的品质,他们很少去追求,而追求的是手中的权力和身后的政绩。而由于他们在高校内通常处于权力的最高端,把权力兑现为学术利益乃至物质利益,就显得轻而易举。

校领导的官员化在带来腐败可能的同时,也给教育本身的发展带来种种扭曲。因而高校教育改革首先必须让大学去行政化,剥掉校官们的官员身份,恢复其教育家的本色。

如果说官员身份、权力意识是校长贪腐的内因所在,那么对这种权力缺乏应有的监管则可视为外部诱因。校领导为何能以“批条”换利益?原因在于校内没有类似于理事会的机构予以制约,校外也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官员的经济审计已呈现出由离任后向任中发展的趋势,但同样作为官员的高校校长经济审计呢?虽然从2007年起,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而且有的地方也出台规定,对地方高校校长实行任期经济审计,但至今还很少听到有校官因为审计而出问题的;此外,官员问责制已越来越完善,校长问责制却还处于起步阶段……

大学校官首先应是教育家,而非其他。温家宝总理在谈到北京三十五中听课时的感受时说:我们需要大批有真知灼见的教育家来办学,任何名利都引诱不了他。并强调要改革办学体制,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去掉校官身份和官僚习气,让教育家治校,恐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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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大学贪腐大案曝光。该校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在基建工程中巨额受贿被捕。据媒体报道,此案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近年揭出的罕有大案,牵涉多人,震惊内地教育界。

贪腐的肮脏与高校的素雅本来极不相称,不过近年来,屡有所见的高校贪腐案件已让人们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比如, 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罪,涉案总金额达1400多万元;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犯受贿罪获刑10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受贿78次,被控受贿金额160余万元。可以说,此类案件的频发说明部分高校管理人员已渐成涉贪高危人群,而有些高校贪腐积弊之深也已引起公愤。据称,武大一案中,贪腐者被抓的消息在武大校园不胫而走,“大快人心”。

高校发生贪腐案件总让人唏嘘不已,因为在人们印象中,堂堂学府是教书育人之地,不该有那些贪赃枉法的下流之事。然而,遗憾的是,学府中人惯有的光环似乎并不意味着他们具有更多的免疫力和自制力。“校长”,“教授”,身披如此身份的人本应严于律己、谨小慎微,堪为世人的行为楷模,但在权力失范和金钱诱惑的夹击下,他们和一般人一样极易堕落为贪腐者。尤其在当下,很多高校发展十分迅速,可支配的资金规模相当可观,一改往日“清水衙门”的穷酸形象,而在基建、采购、招生、后勤等方面,权力约束的不力使寻租空间大为扩展。因此,只要高校管理人员的权力不受监督,财务运行不甚透明,圣洁之地出现蛀虫乃至硕鼠就在所难免。从案例来看,一些高校管理者敢于挑战高压线,就在于他们在某些业务上是“一手抓”,无人从旁监督。

学府不是衙门,但如今一些不正之风蔓延到高校之中,实在是一件令人心痛之事。有人认为,高校的贪腐案件与高校过分“行政化”之势有关,而一些改革措施(如行政职务和学术职务分离)也旨在弱化行政的色彩。但在根本上,问题的关键不是高校行政职务的多少,而在于权力监督的有无和强弱。正因为有些行政职务有权力而少监督,才会出现某高校多个教授争抢一个处长的现象。既然“病”是老病,根治的“药方”也就同样是民主监督。“药方”用得早用得好,“病”就好得早好得快。

此次落马的陈昭方,长期主管武大的财务、后勤部门,“曾多次被学校职员联名举报,并受到官方调查,但因其熟悉财务制度和擅于反侦察而逃脱”。此处“熟悉财务制度”、“擅于反侦察”云云,说白了,就是监督不力。如果监督到位,贪腐者再熟悉制度,再善于反侦察,要想上下其手、中饱私囊,恐怕就不是件轻而易举之事。此次武大发生的贪腐案件,无疑又为我们预防和根治贪腐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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