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文件,到2010年底,山西原有的2600座煤矿将只保留1000座。这意味着,数千名山西煤老板将从煤炭产业退出,有高达3000亿元的资金将从煤矿产业游离出来,未来走向成谜。手握“卖矿巨资”的煤老板们如何转型,成了一个棘手的现实难题。

  煤老板们曾是当地GDP和税收的重要贡献者,如今虽然手握重金却难以全身而退,因为其资金流向事关政府与市场各方利益。煤矿的粗放经营虽然让煤老板迅速暴富,但却未必意味着他们已经经历了现代市场规则的历练。恰恰相反,传统煤矿产业游离于现代商业规则之外的特征,制约着煤老板们的成功转型,同时也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智慧。

  走下历史舞台的煤老板受制于固有模式,其学识积淀单薄、经营素质偏低阻碍了投资经营的顺利转型。而更让当地政府担忧的是,一旦煤老板们的巨资摆脱了对煤矿的依附,极有可能对当地财政形成“抽血”之痛。而市场的顾虑则在于,煤老板手握的巨额资金是否会让虚火旺盛的股市以及投机泛滥的楼市变得更加无序。由此看来,煤老板们巨额“私房钱”的使用亟待政策的指引与点拨,调控部门理应把相关配套工作认真地做到底。

  其实,煤老板之中也不乏先知先觉者。2008年前,就有部分煤炭业内人士考虑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而主动转型,开始在高科技农业、旅游业等领域寻找到了新的商机。今年上半年,山西已经有数十家小额贷款公司相继成立,150多亿元民间资本注入了小额金融领域,其中由煤老板投入的资本占到多数。应当看到的是,多数被动离开煤矿的煤老板们未必在魄力上欠缺,只是能力上需要扶托一把。

  值得一提的是,相对于煤老板资金投放无门的困惑,当前诸多产业领域却面临资金供给不足的困境。例如,在地方财政吃紧的客观情况下,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突出;由于前期对重工业的过度倚重,山西省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的失衡问题,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但资金缺口同样较大等等。而在这一资金供求冷热不均的矛盾中,信息不对称与产业转换成本当属最主要的瓶颈因素。所以,地方行政部门的重要任务,首先应是为“下岗”的煤老板们搭建一个资讯平台,让他们有一个窗口去了解相关产业动态与机遇,增加资金投资输出的选择范围。有媒体报道,许多煤老板表示对高效农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形态兴趣浓厚,他们回归土地的热情可见一斑。如若政府部门能够及时提供相关经营培训,帮助煤老板们引进专业人才,那么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山西省极有可能成为全国现代化农业生产的典范,最终实现资源大省增长模式的转变。

  更为关键的是,地方政府如果想留住煤老板的资金,让这笔巨资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就要提供有效的资本增值机会。尤其是在当前民营经济频遭“玻璃门”阻隔的客观环境下,地方政府更有责任为煤老板们再度“出山”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在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扶持,让民营资本能够切实享受真正的“国民待遇”。唯有如此,地方GDP才不会因煤老板资金的去留而受到波及,市场对这笔闲置资金的担忧也才会自然消退。(马红漫)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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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山西省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产业洗牌机遇,断然终结“小煤矿”时代,大步推进“大煤炭经济”。据称,到2010年底,山西省原有的2600座煤矿将只保留1000座。这意味着,山西数千名煤老板将退出历史舞台。据业内人士估计,山西各地煤老板手中大约有3000亿元的资金,煤老板们的转型之路充满荆棘。(9月21日《经济参考报》)

  在夹杂着一丝兴奋情绪与一丝复仇快感的“别了,山西煤老板”声音中,有媒体居然在为手握巨额资金的转型煤老板们担心,在很多网友看来简直不啻为一种舔舐富人臀部的不耻之举。既然山西煤老板早已作为一个集体被无懈可击地打上了“罪恶之印”,何须再为煤老板有钱没处花或者有钱没处赚更多的钱瞎操心呢?甚至有愤青认为,应该将这些煤老板的钱都给“共产”了才好。

  首先声明,我丝毫无意要为煤老板们攫利路上的种种恶行涂脂抹粉的意思。我想到的是《宪法》上“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条文,以及有关竞争与垄断的一个简单经济学常识,进而有些怀疑:国进民退的所谓“大煤炭经济”,所能带给我们的究竟是更少还是更多,是更好还是更坏?难道我们曾经对国字头垄断企业倾吐过的那么多苦水与怨气,还不足以让我们为之感到警惕与担忧吗?

  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人以自利为出发点对社会的贡献,要比意图改善社会的人贡献更大。煤老板纵有千百样不可辩驳的恶行与亏欠,但是由相对充分的竞争所带来的种种额外效益,即使并不出自煤老板本意,仍是被社会所享有了的。更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因为煤老板们(而且肯定不是所有煤老板)事实上的暴富,就认为其私有财产具有“带血的原罪”,因而不值得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首先,尽管在执法上的瑕疵很大,但大多数煤老板应该仍算是“普遍现实”意义上的合法经营。至少,公众不应以想象中的罪责来对煤老板集体作出违法经营的格式化判决。更何况,诸如官煤勾结之类的执法瑕疵,显然也不应该由煤老板一方来承担所有的罪责。其次,既然是合法经营,那么即使暴富,也应该算是合法所得。如果明明是非法的、“带血的”却依然可以暴富,要么是法律本身出了严重的问题,要么则是执法的溃烂。这里又涉及到一个认定属于“谁的责任”的问题;而且在以后,也仍然可以依法继续追究罪责。至于这种情况在将来的国企大煤炭背景下,会更多更隐蔽还是更少更公开,谁也不得而知。

  对于煤老板的巨额财富,我持这样的观点:犯法了,就应该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没犯法,则合法的暴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换言之,既然没有合法证据将暴富的煤老板投进监狱,那么煤老板的私人财产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常将矿难频仍的一个重要原因,归结为煤老板没有企业家精神,可是企业家精神恰恰是首先建立在法律对私产的严格保护之上。为什么那么多煤老板只想捞一把就走,而从不想着发扬晋商精神将企业做大做强,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因为没有安全感。

  正是基于这样的视角,眼下山西煤矿大规模的“国进民退”,理应充分注意对煤老板合法财产的尊重,绝对不可乱以国民名义野蛮剥夺或侵犯煤老板的合法权益。因为严格保护私产永远都是企业家精神发育的必备土壤。须知,煤老板所遭遇的,所有的企业家其实都在看。(舒圣祥)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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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启动中国规模最大的企业重组行动,涉及国有、民营、私人煤炭企业超过2200家,矿井数由2598个压缩到1000个,煤炭企业数量从2200家锐减至100家左右,企业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万吨。(8月27日中新网)

这场史无前例的煤企重组,意味着三晋大地上星罗棋布的小煤矿将遭受灭顶之灾,“山西煤老板”这个语义复杂的称呼或许就此成为历史名词。

但凡改革,都是一次对既得利益版图的调整,但山西的煤企重组,似乎又不可以“利益”一言以蔽之。事实上,这也是一次重塑山西吏治生态的契机,因为小煤矿的成长史,某种意义上就是与地方政府、地方利益合而为一纠缠不清的历史。

如今小煤矿消失,意味着地方政府的经济损失,但自此也与小煤矿实现切割,其面临的官场风险得以降低,所谓“晋官难做”或许不再重现。

我们愿意对山西煤企重组持乐观态度,但“回归国有化”的改革必须直面的问题是:为什么此前市场化的煤炭企业乱象丛生?为什么私营煤矿总保持非常态的面目?它们的见利忘义、漠视生命,难道是与生俱来的宿命?当然不是。美国最大也是全球最大的煤炭企业皮博迪能源公司就是私营而非国有的,那么,为什么他国的煤矿可以在私人手中一步步发展壮大,而山西众多煤矿却在私人的手中走向末路?山西煤企重组引申的探讨价值,早已超越其自身。以更宽广的视角考量,我们要思考的不只是煤老板的利欲,更重要的是如何清理规范市场环境以及改变监管机制的积贫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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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煤老板而想到矿难,这是有转型期特色的逻辑思维。

  近日,山西省启动中国规模最大的企业重组行动,涉及国有、民营、私人煤炭企业超过2200家,矿井数将由2598个压缩到1000个,原则上企业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被兼并重组的煤矿可按规定获经济补偿,也可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企业在新组建企业的股份。(据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27日报道)

  山西省煤炭生态的这次重大转身,确切地说,来自于今年4月,山西省政府下发《虎扑篮球: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兼并涉及产能超过2.2亿吨,其指向显然是占当地矿井总数八成以上的小煤矿。有媒体报道称——“煤老板在山西将成为历史”。

  别了,山西煤老板。这也许不是山西煤炭生态此次转身的根本动机,溯源至更早,远在2005年8月,山西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煤炭生产转型关系山西经济之根本,除去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是山西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之外,资源环境破坏严重,产业集中度低、技术水平低,经济结构的过度单一并集中于煤炭、电力、焦化、冶金等重化工行业,更是事关山西经济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山西煤炭经济的转型势在必行,山西煤炭生态兼并重组的转身势在必行。

  从某种意义上说,2008年下半年以来,山西省煤炭产业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需求萎缩、价格下降,企业经营困难,煤炭产业形势严峻,“市场倒逼”是此次转身难得的一个良机,经济转型的内在强烈诉求,是山西甘冒全省GDP上半年同比下降4.4%的代价也要转身的内因所在。但我们衡量此次转身是否是一个漂亮的背影,在别了山西煤老板的同时,首先却要看山西是不是能别了矿难,这一点,从山西省前省长孟学农主政之初誓言“不要带血的GDP”,到去年因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而引咎去职、折戟沉沙的经历中已得到明证。

  小煤窑向来是矿难的多发之地,煤老板向来是矿难多发的责任渊薮,但每一次重大的煤矿矿难之后,整顿清理小煤窑却是“飓风过岗,伏草惟存”。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新窑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当最后确定遇难人员为105人,并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2007年12月5日23时15分后,时任国家安监局局长的李毅中痛斥该矿:“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新窑煤矿就是典型的小煤矿,年核定生产能力只有21万吨,在事发的前一年实际产量就达50多万吨。2003年4月,娄底“七一”煤矿矿难发生之后,时任娄底市委书记的蔡力峰通过10余次下乡暗访,发现矿难频发的重要原因在于党政干部入股分红,他挥泪怒斥:“非法煤矿屡禁不止,矿难事故频繁发生,根本症结,就是党政干部参股分红,从中兴风作浪,充当保护伞!”党政干部当煤老板为祸之烈,也是早已证明了的。山西煤矿兼并重组的转身,是否能收彻底关停小煤窑之效,此际,人们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当然有所寄托。

  山西此次兼并重组,清理资源也可谓清理门户,经济转型也可谓发展转型,如此大规模的企业兼并,非资金、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而莫为,这恐怕也难逃外界笼统的“国进民退”之指责。但山西自整合煤炭资源以来,如今全省的煤矿数量减少了40%,煤炭资源回采率则提高了40%,煤炭年产量也增长了近20%,却是铁的事实,如能再对矿难进行有效遏制,“不要带血的GDP”当是对“国进民退”最好的说明。

  别了,山西煤老板。但愿,也别了矿难。 (晓宇)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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