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同要理性认识城管的观点,但如果某些部门期待给城管一顶“弱势者”的帽子,希望借此获得大众的同情或所谓的“理性认识”,无疑是个不切实际的愿望。从管理者和某些专家的观点来看,只谈“暴力抗法”,却不谈或少谈“暴力执法”,这说明,在这种所谓“理性认识城管”的华丽包装下,管理者们所期待的“理性”,依然存在着极大的片面性。

理性认识城管离我们有多远?这或许是个城管执法路径选择的问题。是不是商贩打伤100个城管,而城管只打伤一个商贩,城管的执法就可以算是文明执法?显然不是!只有城管的执法越来越远离暴力,百姓对城管的看法才会越来越理性与正确。在现实语境下,我们能期待百姓为城管只打伤打残一两个商贩、商贩打伤了更多城管而“理性”吗?难道要百姓作出这样的表扬:“瞧瞧,城管多文明,他们只打伤一两个人”——这才叫理性认识吗?用所谓的数据来引导百姓作出这样的判断,恐怕其前提就是不理性的。

城管与商贩的尖锐矛盾,的确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城管部门应该做好坦诚对待舆论监督及大众评判的准备,这才是理性认识城管的先决条件。百姓果真是在城管执法问题上,仅仅拥有“廉价的同情心”吗?非也,百姓同情心背后所涵盖的其实是对权力的警惕与监督,百姓有权以更严格的标准来要求执法部门,这在世界各国恐怕都是惯例。因此,与其说这是百姓“廉价的同情心”,不如说是可贵的监督意识。如果认识到这一点,我想,城管部门或许会离“理性”更近一步。换位思考想想,百姓所期待的终究是打人“0”数字的城管,如果城管能努力做到这一点,暴力抗法必然会随之减少,一言以蔽之,暴力抗法的减少只能寄希望于暴力执法的减少,而不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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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200∶3的受伤比例,“城管官员”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公众都被“廉价的同情心”蒙蔽了双眼: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最受伤害的其实是城管执法队员。言外之意是,公众对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同情并不理性。先不说公众是否理性,以数字对比自居理性的官员难道就真的理性吗?我倒觉得自称理性的官员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上的致命错误,因为他把受伤人数的对比严格限制在“暴力抗法”上。

的确,在“暴力抗法”上,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受伤害比例严重不对称,因为商贩在“暗处”可以出其不意,而执法者在“明处”只能是“暗箭难防”。如果在偷袭式暴力抗法的前提下,城管受伤的人数还要小于暴力抗法者受伤的人数,那才是一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又有多少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有“暴力执法”的行为呢?如果没有这样的双向对比,那么任何的结论都是基于一种“偏颇的理性”得出的,不足为信。

事实上,以执法者或者被执法者受伤害的人数对比,来论证某一制度的合理性与否,本身就是一种问题非常严重的“理性分析”。一个文明的社会,从来都不会功利地去计算在某个制度的推行过程中,到底是执法者受到的伤害多还是被执法者受到的伤害多,因为任何的社会制度但凡会造成个体的无辜受伤害,都不是好的制度。

没有人是天生的暴戾之徒,城管不是,小商小贩更不是,虽然他们表现出来的暴戾有时候让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其实,在城管和商贩谁受伤害更严重这个问题上,真正理性的思考,不应停留于谁比谁受伤害更严重,而要反思为什么我们的制度总是让这些弱者互相进行伤害。否则,在“偏颇的理性”主导下的城市治理思路,非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倒会挑起公众更为极端的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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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命令是必须遵从的,百姓意愿只好暂且搁在一边,"管群"矛盾难以调和,在此情况下,城管挨打与摊贩挨打都很正常。

12月1日《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透露,广州市每年被打伤的城管达200人,是被打商贩的100倍。市民对城市管理要有更加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仅是“廉价的同情心”。

孙金龙副主任说城管被打人数是商贩被打人数的100倍,可能是情绪激动之下的夸张之辞——在新闻后面的跟帖中,有网友说,仅今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广州市城管打人事件就有3起以上,而城管被打新闻则寥寥无几,“100倍”之说让人如何相信?

其实,在现有城市管理制度之下,商贩挨打是必然的,城管挨打也是正常的。换言之,以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如果商贩与城管能够相安无事,没有打人事件发生,那也可以成为新闻。

城管为什么要打商贩?举例来说,有的城市为了迎接“创卫”检查,要暂封一些沿街店铺,领导便将任务交给城管部门。合法经营的店铺要遭强行关闭,这是哪门子道理?店主们自然不服,城管执法必会遭到强大的阻力,城管若不“狠”一点,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就无法向领导交代,就要受到批评,就要被扣奖金,甚至要被辞退。怎么办呢?唯有暴力执法。

商贩为什么要打城管?原因更简单了,商贩作为弱势群体,在城市夹缝中讨生活,大多习惯于逆来顺受。但人都有一点血性,当城管踢他们的摊子,没收他们的物品,危及他们的基本生存时,一些商贩便唯有抗拒,一时冲动之下暴力抗法也是可能的。请注意,人们为商贩的境遇鼓与呼,体谅商贩的艰难抗争,这种同情弱势群体的情感并不“廉价”,而是非常可贵。

实际上,我们一直说城管 “暴力执法”、商贩“暴力抗法”,而城管执的是哪个法、商贩抗的是哪个法却长期“无法可依”——这也是城管制度最尴尬、最受舆论质疑之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细化城管明确的执法权限,甚至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为现行的城管制度正名分。上级命令是必须遵从的,百姓意愿只好暂且搁在一边,“管群”矛盾难以调和,在此情况下,城管挨打与摊贩挨打都很正常。

所以,有的地方城管形象不好,经常遭到批评、指责,并不是舆论刻意抹黑,而是一些城管自己没有做好;而一些城管做得不好,是因为在某些不合理城管制度下,城管工作几乎没法做好,没法既让上面满意又让下面满意。这正如许多有识之士多次呼吁的: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应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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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行的“羊城论坛”上,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透露,广州市每年被打伤的城管达200人,是被打商贩的100倍。(12月1日《信息时报》)

从现实情形看,“100倍”的说法,显然难以立足。抛开具体数字之争,在现有城市管理制度之下,如果商贩与城管能够相安无事,没有肢体冲突事件发生,那才是怪事。

城管为什么要打商贩?城管的素质虽久遭诟病,但城管并非天生的野蛮人,他们中的一些人之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变得不近人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非如此不能完成执法任务。

商贩为什么要打城管?原因更简单,商贩作为弱势群体,在城市夹缝中讨生活,大多习惯于逆来顺受。但当城管没收他们的物品,危及其基本生存时,一时冲动之下暴力抗法也是可能的。

实际上,我们一直说城管“暴力执法”、商贩“暴力抗法”,而城管执的是哪个法、商贩抗的是哪个法却长期“无法可依”,这也是城管制度最尴尬之处。一方面,没有什么法可依,不合理的城市管理制度,将所有城市管理难题都交给城管部门,处于矛盾焦点的城管在上级命令与百姓意愿的夹缝间左右为难。显然,上级命令是必须遵从的,百姓意愿只好暂且搁在一边,“管群”矛盾无以调和,在此情况下,城管挨打与摊贩挨打自然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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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30日举行的羊城论坛上,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表示,广州每年有200余名城管被打伤,但在暴力抗法中受伤的商贩只有两三人。对此,广东省城市管理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奋明表示,流动商贩是弱势群体,往往易引起市民的同情,但一些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遭受的暴力则往往被社会和市民忽视。他认为,市民对城市管理要有更加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有“廉价的同情心”。(南方日报12月1日)

拿城管被打与小贩挨打次数比较,并不能佐证城管强势乃至暴力执法的正义性和合理性。法治社会中,执法理应有助于化解或避免更大暴力,而不是制造针尖对麦芒,以暴制暴,激化矛盾。值得注意的是,在城管与小贩的矛盾纠葛面前,城管日渐孤立化,即便是“廉价的同情心”,也很难赢得公众的施舍。

从各地各取所需的城管制度设计来看,角色功能无一例外与小贩天然对立。讲究点执法方式的或能和颜悦色,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公众舆论压力下,广州城管局长李廷贵才提出城管要学会“跑”的新执法理念。当然,真正面对和颜悦色,视生存为第一要素的小贩往往只是形式上支持,不可能真就放弃营生机会。更多时候,无论是动辄掷金不菲的城管豪装,还是城管警察化,以赋予更大的强制权力,综其根本,还是冀图努力塑造城管令小贩心生畏惧的威权形象。

实际上,在公众“廉价同情心”的背后,很多人并不愿将自己置于一个被小贩喧嚣脏乱包围的生活圈中,之所以对小贩抱以同情,皆因对弱势群体的本能关注。

当然不应鼓励小贩与城管刀拳相见,但如果小贩没有合适的环境,而城市管理目标要求愈来愈高,那么小贩的营生必然与城管管理目标形成严重的矛盾对立。小贩的国内特色,实际上承载着太多的社会意义。至少就眼下来看,小贩大军中以进城农民工和城市低收入群体为主。小贩的生存状态到底是怎样一副真相,许多时候,我们只能做出常识性描绘,真实情况鲜有人深入调查,设身处地地体察关怀。

记得广州城管支队原支队长许决华曾认为,“广州如果不设防,傻瓜都会来广州。”这代表了城管执法思维主流,实际则是一种自私狭隘的奇谬逻辑。生存的流动性折射现实社会里的各种差距,假如足不离“乡”便可以轻易实现衣食住用样样富足,还有多少人愿意离开妻儿,远赴他乡,过着这样一种时时得提防城管的心惊胆战的日子呢?富裕无可厚非,但富裕后怎能因一己私利,将那些穷尽努力向社会上层攀爬的底层人物,强行驱赶于生活圈子之外呢?

当城管角色与低收入群体的生存越发形成尖锐对立,恰恰反证这一角色功能出现严重错位,有必要从更深的制度层面,重新勾勒设计。厘清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关键在于我们到底需要城管强力营造出的表面城市光鲜,还是创造能够令更多人富足的社会环境。一个社会也许难以做到无法完全消除贫富差距,但可以努力为弱势群体创造更大的生存空间,这理应成为城管角色定位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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