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终总结暨部署大会召开。市城管委在会上提出“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遭到了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泼冷水”,他指出,这“绝对是一种不公平、不负责任的行为”。(1月20日《广州日报》)

据说晋惠帝时期,有一年发生饥荒,大臣上奏“百姓无粟米充饥”,晋惠帝听说后赶紧建议:“何不食肉糜?”晋惠帝因“何不食肉糜”而闻名,成了历史上的“明星皇帝”。甚至在一千七百多年后,当笔者读到广州副市长“很多市场很多商场公开招租”的高论时,仍然不禁想起了他老人家来。

苏副市长的“招租论”委实就是新版“何不食肉糜”。我们不妨逐条来拆解这位副市长大人的高论:

“像广州这种大都市,在市区里基本开辟不出地方让人乱摆卖。”——广州是大都市,北京、上海难道不是吗?京沪都“解禁”了,广州为何还自作高深呢?

“开了乱摆卖又不交税、又不接受卫生管理,对正规业户造成不公平;同时乱摆卖不接受卫生管理,卖出去的东西给市民吃,又是对市民的健康不负责任了。”——谁说允许摆摊就是让职能部门放弃监管了?

“其实有很多市场很多商场可以公开招租,可以引导这些乱摆卖商贩到这些公开招租的地方去,实实在在地做生意、做经营。”——有承租市场和商场的财力,还用得着当游商小贩吗?

城市管理在今日中国是一个十分棘手而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城市要面子(市容),老百姓要里子(吃饭),城管人员与游商小贩的冲突时有发生,而城管被小贩刺死、游商被城管打死的恶性事件也屡见不鲜。


广州城管委提出的计划,是一个很周到也很人性化的解决“面子”与“里子”冲突的好办法。“今年广州要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合理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早市、夜市、便民农贸经营场所、小型专业服务的摆卖摊区等,引导无证摊贩入场入市经营。”——既然不能完全杜绝游商小贩,就加以规范引导。堵不如疏,符合我们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

从更高层次来分析,摆小摊其实也是公民的一项天然权利。不容置疑,生存权是第一位的。每一个摊点背后都往往维系着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生计,而“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恰恰就能让数以万计身处社会底层的民众获得生存发展的权利。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不知道今天还有多少人能够理解范仲淹的这句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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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终总结暨部署大会上,市城管委提出“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即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合理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早市、夜市等,引导无证摊贩入场入市经营。但遭到了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泼冷水”,他指出,这“绝对是一种不公平、不负责任的行为”。(1月20日《广州日报》)

城管人员与游商小贩之间旷日持久的“街道游击战”,是很多城市依旧存在的一种有悖于现代文明的不和谐现象。这种冲突的产生以及延续,与其说是城管的职责使命与小贩的谋生困境的矛盾,还不如说是现实语境中的城市管理制度与人性温情民本理念之间的抵牾。立足于城市管理的高度,市容市貌干净整洁、社会秩序井井有条是一个城市正常运转的应有之义,但以社会底层的小贩群体的视角,通过摆摊养家糊口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存心要冒犯社会秩序。

都说城管与小贩是“宿敌”,此番广州城管委却主动提出“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已然有“化干戈为玉帛”之意。回顾过往,在城管的职业江湖中,与游商小贩的无数次交锋,显然非一章一节抒写得尽。现在看来,个中亦或多或少存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成份——城管自身也开始对这场没有结局的猫捉老鼠式的游戏产生厌倦之感,并着手考量如何让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若此计划真能付诸实施,就意味着小贩的摆摊地位将部分“合法化”,这对于饱受狼狈逃窜之苦的游商走贩诚可谓是一大福音。


然而,事情的症结在于副市长对此“泼冷水”。理由是“乱摆卖又不交税、又不接受卫生管理,对正规业户造成不公平,同时乱摆卖不接受卫生管理,卖出去的东西给市民吃,又是对市民的健康不负责任了”。此话怎讲?人家只是提议“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并没有说就完全不管了,怎么就推理出“不交税”“不接受卫生管理”了呢?如此就以“公平”和“负责”的名义不让小贩摆摊,于情于理说不过去。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生存职业,不能因为它会带来的问题就要从制度规定上将之消灭。相反,公民社会的服务型政府更对此要加以正确引导,提供便利。毕竟,社会秩序与游商走贩之间还不至于是“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完全对立的关系。

再而言之,从本源上来说,副市长反对小贩摆摊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和不公平。游商走贩也有自己生存的权利,不能因为可能对其他人的公平造成影响就打压他们的生存空间。偌大的城市,应该留出一席之地让他们得以寻求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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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摊贩持久拉锯战中,出现一条稍显不同的新闻。开头没有剑拔弩张的气氛,城管方还展示出少有的诚意,甚至做好与小贩握手言和的姿势。不过温情到此为止,好不容易跨出关键一步,城管伸出的善意之手,却在中途被另一只“更强有力”的手拦截。

看了昨天新闻的,知道这说的是“城管建议部分允许游商摆摊遭副市长反对”的事:广州市城管委提出“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却遭到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泼冷水”。(20日《广州日报》)苏泽群认为像广州这种大都市,基本辟不出地方摆摊,而小摊贩“不交税、又不接受卫生管理,对正规业户不公平。”

但不得不说这些理由都是似是而非不堪一驳的。说“大都市不能摆摊”似乎认为游商小贩丢了大城市的脸,其实说这话恰恰更丢脸。即使世界最发达、最现代化的都市,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都从未见有以消灭摊贩来为城市增光的。

大路四通八达、市容光鲜整洁,这种主导当下城市管理的近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理念,其实早已被欧美国家摒弃。而且何谓美好城市,并无确切指标,谁能说卖糖炒栗子,小笼包和烤红薯小摊,不是美好城市的组成部分?大城市当有大胸襟,作为城市管理者更应搞清楚城市到底是谁的城市。城市是每个人的城市。管理者没有权力按照个人喜好,不顾公众利益而强行取缔什么。

城市管理服从并服务于市民生存权。在有的人生存都缺乏保障的情况下,奢谈市容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残酷的。消灭摊贩维护市容,更是纯粹的审美问题。至于是个别管理者的审美癖好,还是权力冲动下的政绩洁癖,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不管怎样,以断绝部分市民自力求存的机会为代价,维持一个虚拟的市容概念,肯定是不智的。


不想再重复常识,否则只会加深“大都市难容小摊贩”的荒谬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证伪了这个理论基础,剩下的也就不攻自破。从某种层面讲,“不交税、不卫生、不公平”这些都不假,但解决问题的前提,是从接受游商摆摊开始的。不然谋生尚且艰难,何谈照章纳税、公平竞争?

只要从制度上合理规划,理性管理,给小贩基本的谋生机会和经营信心,相关秩序自会井然。这里最忌讳的,就是当政者简单粗暴无视民意,企图以“赶尽杀绝”来毕其功于一役——比如以大都市的名义,封死小贩生路。相反,此前上海和重庆等地解禁马路摊贩的规定,则收到良好的社会反馈。

此次广州城管和小贩间本该有个握手言欢的机会,但苏副市长一声反对,却让我们见识了伸出的手又怯生生缩回的尴尬,这是不正常的。明智的政府,不是垄断了真理因而事事英明圣武的政府,而是承认智力和道德上的有限性,因而能够谦卑地面对民众的政府。政府尚有出错时,个人理性更是有限。问题不在于会不会犯错,会不会遭舆论反对,而只在于领导如何应对民众反对。

一个理性的城市管理者应广纳民意,充分尊重民众批评和反对的权利。苏副市长就应迎着民众最挑剔的目光,反思自己对摊贩问题的认识有无不足。现实的城市,不是规划图中的完美化身,也不是个别官员政绩形象的镜像。城市秩序的界定权必须交还到每个市民手中。问一问市民,他们到底希望栖身的城市是怎样的形象,能不能接受楼下天桥边那些便民利民的烧烤摊和点心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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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广州日报》报道:昨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终总结暨部署大会召开。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在会上对广州的垃圾处理问题表示非常忧虑,他坦言“没有想到垃圾这个难题是这么难的”。市城管委在会上提出“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遭到了苏泽群“泼冷水”,他指出,这“绝对是一种不公平、不负责任的行为”。

乱摆卖的过错在于乱,不过是一个秩序的问题,派一两个大妈或者城管来管一管,问题就不大。不交税是税务部门嫌麻烦,没有耐心,更不会跟小商小贩讨价还价要求纳税三元两元,如果有了耐心,不怕麻烦,小商小贩恐怕也没有人抗拒交税。不过这样的摆摊税,还是照顾到穷困阶层的窘境为好,多则无益,更是与贫困阶层争利。至于不接受卫生管理,这当然是一种想当然,你怎么知道他不接受卫生管理?绝大多数摆摊小商小贩,还懂得打扫卫生以求在一个地方摆卖方便的道理,只要市场管理人员管理到位,约束在先,这更不会成为任何问题。

超市是“正规业户”,但往往死贵,容不得价格低廉,更容不得讨价还价,作为副市长来说,买个菜绝对“不差钱”,甚至也不太可能去小商小贩的摊位上买带泥带水的菜蔬,因此他青睐大超市的顶级服务。但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是不是就对“正规业户”、大超市敬而远之?“对正规业户造成不公平”,为什么公平只属于正规业户,而不属于小商小贩呢?市场要竞争,容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在城市中游走,是不是更有利于市场的公平?逼迫所有市民都去正规业户大超市消费,是不是促成了市场的垄断?说乱摆卖不接受卫生管理,卖出去的东西给市民吃,又是对市民的健康不负责任了。那么,谁又对正规业户的不法行为进行干预了?烤鸭是糟烂的,肉食是发霉的,谁又到“正规业户”那里进行过不间断的卫生监督了?因此说,卫生差因商人的法制修养和经商素质而有差异,不是说是小商小贩就一定不讲质量,是正规业户就一定卫生过关,这根本就不成逻辑。

透过历史进行回望,小商小贩历来是一道城市不可或缺的风景,为什么到了今天有些城市有些城管有些官员就容不得小商小贩的存在呢?我看他是患了政绩洁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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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终总结暨部署大会上,广州市城管委计划今年要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合理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早市、夜市、便民农贸经营场所、小型专业服务的摆卖摊区等,引导无证摊贩入场入市经营。计划遭到了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泼冷水”,他说,像广州这种大都市,在市区里基本开辟不出地方让人乱摆卖,“开了乱摆卖又不交税、又不接受卫生管理,对正规业户造成不公平”。(1月20日《广州日报》)

因为有“走鬼”这个特殊的称谓,广州的游动商贩全国知名。可以说,全国没有哪个城市像广州一样为游动商贩所累。这里所说的“累”有政府对“走鬼”的管理之累,有居民、正规商户对“走鬼”的纷扰之累,有“走鬼”与城管的追逐之累。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当城管委提出“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的计划时,作为常务副市长的苏泽群才毫不犹豫地泼出了一盆冷水。

老实讲,苏副市长用“不交税,不卫生,对正规商户不公平”,作为不支持城管委计划的忧虑之心,能够理解,但是,正所谓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为庞大的“走鬼”们的生活计,我总觉得作为常务副市长,贸然抛出这样的论断,对城管委的建议一棍子打死,值得商榷。

不知道苏副市长注意到城管委的计划用词没有。这个计划突出了“有条件的区域”、“合理设置”以及“引导”这三个关键词,而不是只开市场,不再管理。当然,苏副市长在反对城管委的计划时,也开出了自己的“良方”:引导这些乱摆卖商贩到一些公开招租的市场、商场,实实在在地做生意、做经营。想法不能说不好,但是,我们看看都是哪些人在当“走鬼”呢?很多人都是下岗、失业人员,如果不是为了生存,谁会愿意被城管追来赶去,还要忍受市民的白眼甚至责骂?公开招租的市场、商场的成本(租金、税费),他们如何承受得起?所以,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委尚且不怕增加管理工作难度,愿意为“走鬼”们开辟一片生存之土,而作为“走鬼”父母官的常务副市长,怎么就不能允许城管委进行一次有益的尝试呢?

其实,只要管理到位、疏导有方,允许“走鬼”正常经营并不是死路一条。政府需要做的是给“走鬼”指一条可以走的路,在市容整洁、“走鬼”生存和商户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从源头上、制度上去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堵”掉人家的饭碗。毕竟,碰到问题就绕着走,不是负责任的政府该有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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