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挣钱,天经地义!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你拖欠工资就没有良心,良心何在?!我希望今年不要再出现这个问题(见1月4日《重庆晚报》)。”
不知何时农民工的工资结算,不是按月结算而是按年结算。农民工如果到了年底能够真正地结清工资,这还算是一个不错的结局,有的农民工的工资好几年都结不清。农民工为了讨薪爬楼讨薪、爬吊塔讨薪、堵路讨薪,几乎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被欠薪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企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是没有良心。然而如果有关的职能部门对于企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表现的麻木不仁不闻不问,更是一种严重地没有良心的表现。企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从“潜规则”演化成“明规则”,是怎样的权力麻木酿造成的恶果。
按月按时发薪本来是一个正常的发薪规则,而现在有关的职能部门却屈服于某些不良企业的“明规则”,希望某些不良的企业发发慈悲,在年底前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明明是职能部门不作为,某些不作为的权力却在那里拍桌子、瞪眼睛、“发飙”说狠话,是不是一种黔驴技穷的无能表现。难道某些不良的企业欠薪现象,在官员“发飙”说狠话的过程中,在官员狗掀帘子——用嘴对付的过程中,企业欠薪现象就迎刃而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