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强化港口和机场门户功能,完善铁路和干线公路网络,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港口建设、口岸通关、物流信息化等方面的合作,构建以福建港口城市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的海陆空运输通道网络。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发挥产业互补优势,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等园区为主要载体,争取在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贸易、投资合作领域方面率先突破,形成早期收获成果。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以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进金融创新、改进监管服务、规范法制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和完善政府间常态化交流机制、投资贸易促进与保护机制、融资保障机制及人文交流机制。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以海外华侨华人和台港澳同胞为桥梁,以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共同文化为基础,以民间交流为主体、政府间交流为支撑,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