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聚众阻断京周公路,截至昨日,饶乐府村陆续有8名村民被刑拘。7月27日,房山区城关街道饶乐府村举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唱票后,村民发现两候选人得票总和,比有效选票总数少了52张,由此质疑选举过程,请求公开验票。遭拒后,村民围住村委会大院,并追至京周公路,欲阻止民警带走票箱。(8月18日《新京报》)
“全村共有2165名选民,当日回收2058张选票,除去18张废票,有效票数为2040张,其中1张弃权票。”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是村民宋某和时任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的魏某,他们的得票数分别是1025票和963票。通过简单的小学数学运算,村民的质疑自然随之而来:一共回收了2040张有效选票,而两名候选人宋某和魏某得票数相加却是1988票,还有52张选票哪里去了?
通过报道,我们看到了诸多疑点。一是“与以往不同,整理后的选票没有全部堆放在桌子上,而是被放到了另一个敞口的大纸箱内,工作人员从纸箱里取票唱票”;二是“宋某只差几票就可过半数,而现场少了52张选票”。而以上两个疑点,很有可能恰恰就是第三个疑点的伏笔:“按照选举规则,二人均未能过回收选票的半数,此次选举无人当选村委会主任。”——此次选举无效,下次再来,直到选出有关部门“圈定”的那一位“主任”为止。
为什么不将选票公开堆放在桌子上,而要将其塞进大纸箱?为什么莫名“蒸发”掉52张选票,而又拒绝作任何解释?不要说权利当事人的村民了,就连旁观的笔者也十分关心“被蒸发”的52张选票到底是咋回事:即使那52张“蒸发”的选票都另选了他人,唱票者也应该公布被投票者的姓名和相应票数;如果不能给村民以合理解释,那么“选举过程透明、公开、公正”从何说起?
公开验票是有关部门自证清白的最好办法。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既然有关部门信誓旦旦称“此次选举投票和计票中并不存在任何问题”,那么为何害怕当众重新验票呢?按理说,只要选举过程真正做到了透明、公开、公正,有关部门就是将2058张选票重复检验数百上千次都没有什么障碍。
当政治权利沦为“秀”,怎叫公民不愤怒?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如果连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和保障,那么还有什么其他的更高的民主政治权利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呢?而当“合乎程序”的选举堕落为既得利益集团表演和操作的工具,我们又如何奢谈“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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