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不“廉政”?这个看来不可想象的问题,在今日变成了现实。19日,香港警方36年来首次到廉政公署总部拘捕3名廉署调查人员。被捕3人分别是廉署总调查主任、高级调查主任及助理调查主任,他们涉嫌妨碍司法公正。(1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这个结果,有人不能接受。因为在过去的许多年中,香港廉政公署在反腐肃贪上作出了杰出贡献,有不少的声音在强烈呼吁我们应该向香港学习,建立属于我们的“廉政公署”以肃清官场。但现在,突然传出了廉政公署不廉政的消息,于是,悲观的人难免要问:香港廉政公署自身都难保廉政,那我们还有必要学习吗?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问题。原本值得学习的榜样,突然在最得意的方面,有了如此大的纰漏,任谁心里也是难以接受的。什么是天堂到地狱的距离?这就是天堂到地狱的距离。
不过,我想说的是,其实,廉政公署的“沦陷”,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反而,香港廉政公署的“沦陷”,在某种意义上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它以生动而活泼的现实告诉我们,始终对权力保持一种天然的警惕是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哪怕,这种权力在此前是多么合适,多么正当。
某种意义上,香港警方拘捕廉政公署的三名工作人员,未尝不说明,在香港,权力的监督与制衡原则,并不是摆设,而是真真正正地在起作用,他们并没有因为廉政公署36年来从未出事而就将其设置为“免检机构”。老实说,这种不松懈、不信任的权力监督原则,远比一个或几个廉政公署更有意义。
需要说的是,这些年来,我们在判断是非方面,总是喜欢秉持一种黑白分明的判断姿态。黑的一定就是黑的,白的一定就是白的,优秀的人物永远就是优秀的,罪恶的人物永远就是罪恶的。正是由于这种思维,所以人们才对廉政公署的沦陷觉得不可接受。但其实,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有的时候,黑的也可以变成白的,优秀的也可以变成丑恶的,世界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般简单。所以,对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对任何事物——尤其是权力,始终存有一种天然的警惕与怀疑,才是必须且正常的。而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制衡与监督被视为现代政治文明因子的根本原因。
基于此,我们对廉政公署的“沦陷”大可不必作惊慌状,反而,我们更应仔细体味,到底为何香港能够在权力的纠错上做得如此彻底。只有真正明晓了这其中的奥秘,我们才能真正学到权力制衡与监督的精髓。相反,如果学不到这些,即便建立十个八个廉政公署,又有何用呢?还不是两三年就要泯然于庸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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