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日前计划投资1.46亿元对13条道路、道路节点及公园绿化进行再升级,预计买树成本达1.3亿元,平均每株树木成本达8470元(见9月24日《京华时报》)。
前不久就有媒体报道,珠海刚刚已成功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幸福之城”的商标。现在看来珠海的的“幸福之城”的商标,并非是浪得虚名。仅是珠海道路两边的树,一棵树的价格就高达近万元,这样的城市能不幸福吗?
当初发布珠海已成功由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幸福之城”商标的,是当地的文体旅游局局长刘福祥。这样的“幸福之城”的申请,是不是由当地的文体旅游局一手操办的?一个部门就可以决定,这个城市的居民幸福不幸福,这样的权力是不是太大了?而且幸福的产生在于比较,而且比较既有纵向的,也有横向的比较。珠海市“幸福之城”商标,又是与谁比较产生的结果?
而现在批准用1.46亿,对13条道路、道路节点及公园绿化进行再升级的,是珠海市的发改局。也就是说当地的发改局,就可以有权力决定这1.46亿的投资去向。既然是“幸福之城”,当然就“不差钱”。但是“不差钱”,就可以把1.46亿的投资,花在13条道路的绿化投资上吗?难道当地的政府真的有钱没处花了?
不管是申请“幸福之城”的商标,还是发改局批示的13条道路的绿化投资,都是当地政府部门操作的结果。一个城市的“幸福”,不是由民意说了算。一个城市的巨大的政府投资,当地市民也没有说话的权利,居住在这样的城市确实幸福。老百姓的所有权利,全由当地的政府部门全权代办了,当地的老百姓想不幸福都难。
不管是当地的老百姓真幸福也好,还是伪幸福也罢。不管是当地的政府真有钱也好,还是假有钱充门面也罢。如果珠海真的有钱,何不把道路两边的树全换成“高档树”,何必只在道路节点上种植“高档树”。
一棵树的价格近万元,自可以展示一个城市的幸福,也可以展示一个城市的财力雄厚。对于到那里去做暂短旅游参观的人,可以得出这样的观感。然而对于当地的老百姓来说,他们的幸福,是不是依然在没有尽头的渺茫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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