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香港中旅集团与河南省登封市确定,将斥资1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并拟定在2011年上市。这是近年来有关少林寺争名逐利的诸多新闻之一。可见,即使是无欲无求的佛家清修之地,在文化市场大潮中,似乎也是不得安宁的。

少林寺始建于北魏太和年间,距今已有大约1500余年的历史,是中国佛教禅宗的发祥地。其武功和医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亦独树一帜,散布于嵩山之上的古代建筑群落更是不可复制的艺术瑰宝。我一直想不明白,如此珍贵的文化遗存,无论怎样珍藏保护都不为过,哪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搞什么商业开发呢?好了,现在居然要上市了,而且是将“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入股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我市以实物、现金入股,占股份49%,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特许经营权不再进行评估作价,我市通过门票收入分成实现特许经营权价值”。

有人说,少林寺上市是把市场化“化”到极致了。在我看来,这件事无论怎么看都难逃赔本赚吆喝的嫌疑。报道中提到,“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可见,将“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入股,并由港方占51%股本控股,是卖得太便宜,也太匆忙了。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儿”我不敢说,但也很难阻止人产生某些疑问或猜想。政府要造福一方百姓,开发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包括文化资源,这没有错。但是,政府手里所掌握的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很多,都可以转化为经济效益;何况还有每年大量的税收可以支配,哪就轮到贱卖祖宗遗产了呢?这显然是一种败家子心态。如果连祖宗的遗产都守不住,那么,我们既无颜见祖宗于地下,更无法向后人交代。

说句老实话,像少林寺这样的珍贵文化遗产,本不该成为某些政府部门手里的赚钱工具,而应该是被花钱供奉的,政府负有保护它不被损害、不被侮辱的责任。与其花很多钱修建假文物,为何不能用这些钱把真文物维护得更好一点呢?至少不要让这些真文物挖空心思多挣钱,多赢利而发疯吧?有人可能会抬出市场规律,以为市场经济就意味着一切都要围着金钱转,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作价出售的,金钱成了一些人衡量事物的终极价值。这是很无知,也很可笑的。当然,市场规律很重要,但市场规律绝不是惟一的规律,更不是衡量一切的终极价值。简而言之,市场规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通吃,都必须有所顾忌。特别是对于文化遗产,现在流行文化创意、文化产业开发,很多人都在打文化遗产的主意。我想提醒各位,一定要手下留情,眼睛盯着钞票的时候,心里还是要想着给文化保留一点尊严。有时候,眼光还是要放得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牺牲作为我们民族之根的文化。作践我们的文化,就是作践我们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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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公司打算于2011年上市。新公司由港方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入股。一份泄密的会议纪要显示,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人员没有参与新公司上市的运作。

“少林寺上市”这个消息,至少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流传,尽管少林寺主持释永信在不同的场合说“少林寺永不上市”,但是和尚怎么能挡住某些官员融资的豪情呢,少林寺还是将“被上市”了。更为滑稽的是,少林寺上市,少林寺的主持却不知道!那么释永信应该怎么做?

向法院起诉保全少林寺的资产?上世纪八十年代一部电影《少林寺》让嵩山少林寺天下闻名,电影嵩山少林寺以其优美的自然环境、神秘的禅宗色彩以及身怀绝技的众武僧令人神往。随后,朝圣的,观光的,习武的,纷纷涌向少林寺,使少林寺的资产一路飙升。但少林寺究竟是谁的财产?网友说了,少林寺是历史遗留下来形成的宗教文化遗产,它属于国家的,应该是全民所有。正如少林寺有关人士所言,“少林寺的财产不属于少林寺和登封市,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属于全国。”既然是全国人民所有,处置少林寺的资产必须经过全民同意,任何个人、任何机构没有权力随意处置。况且相关法律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只能用于它的资源保护和管理。登封市政府不经全国人民同意,且违法处置少林寺资产,作为少林寺资产的代管人,释永信应该立即向司法部门主张少林寺的权利!

向有关部门反映登封市政府贱卖国有资产?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之后,少林寺的游客基本稳定在每年150万人左右。尤其是俄罗斯时任总统普京,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老挝人民革命党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柬埔寨副首相贺南洪以及来自世界87个国家和地区的世界旅游小姐按造访少林寺后,少林寺游客大增。按每张门票100元计算,保守估计每年也有2亿元左右的收入,如今却只作价4900万,并被港资控股。这样的资产评估是怎么做出来的?”倘若任由登封市政府以政企合作的方式促成“少林寺上市”,无异是对地方政府变相瓜分公共文化财产和公共景区资源的纵容。作为少林寺资产的代管人,释永信应该立即向国资、监察等有权部门举报,阻止地方政府贱卖国有资产的失策之举!

如果这两个举动尚不能有效阻止登封市政府的决策,释永信完全可以釜底抽薪。少林寺除了是旅游胜地还是宗教圣地、武术圣地,很多人就是本着虔诚的心去向佛或习武的。在少林寺越来越不利于修身习性的情况下,释永信完全可以率众迁移,寻找一个更适宜于潜心研究佛学和武功的地方。作为主持,释永信完全有这个权利。而且我们相信,在少林寺品牌与释永信等僧人紧紧捆绑在一起时,释永信做出这个决定时,诚信向佛或习武的,也会跟随而至,许多景区也会伸出橄榄枝热情接纳的。比如陕西的华山、山西的五台山、恒山,安徽的黄山等等名山,估计都会为释永信大开绿灯的。当少林寺三大收入仅剩下门票收入时,看看登封市政府如何能够将少林寺完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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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据12月16日《东方早报》)

这些年,围绕少林寺种种商业经营行为,社会上一直争议颇多。但对于“少林寺上市”传闻,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却多次辟谣,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少林寺不是企业。现在看来,即便少林寺还能稳住自己,当地政府却不愿放弃这块肥肉。少林寺本身不是企业,以少林寺为核心资产成立一个企业却易如反掌。筹划中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无疑正肩负着这样的利益使命。

登封市政府想要整合开发嵩山旅游文化产业,想要借助少林寺这一响亮品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这些想法本身或许只是一种很普遍的官方政绩思维。但是,将嵩山风景名胜区打包作为一项资产,入股一个新公司,以便开展商业经营牟取利益,却很不妥当。

首先,少林寺上市,将进一步加深少林寺的市场化和商业化印记,而少林寺离市场越近,则离宗教越远。虽然在经济上可以获得巨大利益,但是在“道义”上的负面影响,却不是几麻袋人民币所能弥补的。

其次,少林寺究竟是谁的财产?一个基本的常识是,景区管理机构,仅仅只是一个管理机构而已,它并不是景区财产的所有权人。景区管理机构从来没有向全民支付“购买”景区所有权的价格,全民也从来没有同意将景区所有权“出售”给景区管理机构,挂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头衔的景区资产理当仍应属于全民所有。正如少林寺有关人士所言,“少林寺的财产不属于少林寺和登封市,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属于全国。”

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定位,虽然不能直接等同于国外的“国家公园”,既不实行免票也不实行非常低廉的门票;但在本质上,除了景区维护经费财政补贴不足让门票价格明显偏高以外,风景名胜区其实就应该是我们的国家公园。至少,风景名胜区不能被地方政府拿来直接赚钱,正如《风景名胜区条例》所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以政企合作的方式促成“少林寺上市”,无异于对公共文化财产和公共景区资源的变相瓜分。倘若“少林寺上市”顺利成为一个恶劣的先例,可以预见的是,几乎所有的风景名胜区,都将以同样的方式被迅速瓜分。到那时,风景区再搞门票涨价,恐怕连发改委的限涨令都可以置之不理了,因为人家已经是纯粹的企业。到那时,祖国壮美河山,恐将尽数落入企业荷包,从而彻底丧失其公共性和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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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被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辟谣多次的“少林寺上市”或许并非空穴来风,不过这一次秘密运作2011年“上市”的是登封市政府,而少林寺方面的人员包括释永信都被蒙在了鼓里。(东方网12月16日消息)

近年来,少林寺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际知名度那是非常的高,可以说热的发烫,不仅电视里面大量充斥着与少林有关的影视剧,甚至在超市里面还能看到少林寺食品,反正涉及到多个行业都能看到少林寺的招牌,俗话说的好树大招风,在少林寺这几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是伴随着舆论的不停谴责,包括高门票,高香火等等,主持释永信也因为其CEO作风,常常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不过看来这次我们是冤枉了释永信,原来想要少林寺真正“上市”的幕后“推手”是登封市政府,为了试探民众口风,就把释永信推向了前台,让其成为了牺牲品,而自己在背后已经悄悄把合资上市的事情操作的差不多了,厉害呀,很少看到政府机关工作效率这么高的。

从报道中的登封市政府与香港中旅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来看,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特许经营权不再进行评估作价,登封市通过门票收入分成实现特许经营权价值,新公司拟定2011年上市。而根据资料显示,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4600万VS1.5个亿,还让别人控股,怎么看都像是亏本买卖,怎么看都像是国有资产被贱卖的感觉,不知道登封市政府是怎么想的。而且这个合作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值得推敲的事情,按道理来说,这样重大的决策,需要少林寺参与,专家论证,前期调研等等程序,而不是几个领导关起门来,私下就敲定的事情。

可结果就是合资上市的事情被几个领导私下被敲定了,无非是少了最后公布这一环节,这块“唐僧肉”就这样轻易的转给了香港公司,其中存在很多疑问——当地政府为啥要“贱卖”如此赚钱的少林寺,是钱多了烧的慌还是另存隐情?联想到若干国有优质资产被贱卖的背后,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许我们又豁然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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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本来无趣,无趣的事情多了,便也有趣了。少林寺,佛门重地,近年像是为了让世间变得有趣些,常闹出一些动静大的新闻来,一再冲击人们对佛门的观念。这不,并没清净多久,少林寺拟定2011年上市的消息得到确认。此消息曾被释永信多次辟谣,看来并非谣言。

据说此番上市,是秘密运作,操盘者为登封市政府,连少林寺和释永信都被蒙在鼓里。上市计划与香港中旅集团合作,由港方投资5100万元,控股51%,而少林寺则以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入股。双方合作年限为40年,合作之后少林寺在内的嵩山景区诸多门票收入,包括游客中心、停车场、电子门禁、禅居酒店等国有资产也全部收归港方控股的新公司。登封市财政会向合资公司注资6000万元,来偿还少林景区的相关债务。不过据媒体报道,其实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

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少林寺的品牌似乎并未估价入股,但能看出这个合作的显失公平之处,怎么看都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而且合资上市计划,也不应该单方面由登封市政府说了算。

我想少林寺能不能上市,首先决定权在宗教局和全国佛教协会,他们会判断少林市上市是否会有违佛教精神。如果佛教界没意见,登封市政府还应举行一个由宗教界、武术界、少林僧众和信徒及登封市民组成的听证会,这个听证还得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加,共同决策少林寺的合作事项。正因为以上人士来自不同领域,相互制衡,才能保证程序的合法性。没有经过这样的流程,即便此次合作,少林寺占了天大的便宜,也难保人们不怀疑其中藏了太多的猫儿腻。

像少林寺这样传统的公共品牌,如果有合资上市的计划,也应向海内外公开招标,谁给的条件优惠、谁的实力更强,就与谁合作。按照当下武术在海内外的热度,我想有意合作的大公司一定不少,完全没有必要采取这种对外保密的方式。因为少林寺本来就是中国人的公共财产。

这些年,可能因为登封市政府对少林寺创造经济效益的要求太高,使得少林寺不断爆出各种商业新闻。从10万元烧炷高香看奥运、手机号开光、易筋经推广、到淘宝网开店。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少林寺的吆喝声。近日,还传出少林寺要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员会的消息,因为用“少林藥局”注册“咖啡、茶、盒饭、方便面、膨化土豆片”一类食品商标的申请被驳回。可见如今少林寺多种经营的门类,是多么庞杂。但在大型慈善活动中,我倒很少看到少林寺的身影。

我对佛教了解不多,但佛家讲求清净超脱、远离尘俗这个理,还是知道的。我并不反对少林寺从事一些商业活动,但至少得穿着袈裟念经,脱了袈裟才去经商吧。他们倒好,卷卷袈裟的袖子就数钱,愣把僧衣穿成了经商的职业服。释永信把这些做法称为佛教界的“思想解放”,这经念得还真有时代气息。

其实我一直没想明白,寺庙为何要上市?寺庙存在的目的,为的是虔诚的信徒,而不是财迷的股民。没念过佛经的人,听佛教音乐也能明白,那里面传出的是修行避世音,不是铜钱叮当的撞击声,更不是上市的喧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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