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崇文城管开始推行“大城管”、“综合执法机制”,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组,每个执法组整合了城管、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25个执法部门的力量,即该25个部门,均派专人到各个街道办事处上班,“全权、全责、全时”处理辖区内的所有城市管理问题。北京城管改革春节后启动,“崇文模式”将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推广。(《新京报》1月17日)

近年来,很多专家学者对“崇文模式”格外推崇。笔者也相当欣赏“崇文模式”的出发点和执法理念,但是不敢过分夸大“崇文模式”的实际效果。在我看来,要想根除城市管理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崇文模式”可谓任重而道远。

一方面,“崇文模式”较之原有城管模式在执法理念上确有进步之处。城管执法的根本矛盾是:一部分居民要求整洁、井然有序和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另一部分城市失业人员、低收入人员和进城农民,为了生计,不得不依赖城市公共空间生存。针对这一根本矛盾,“崇文模式”提倡“先解决生计问题,然后才是环境和秩序治理”。也就是说,城管必须以满足弱势群体的生存需要为前提,而不是一味地粗暴执法。这种执法理念无疑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另一方面,“崇文模式”贯彻“生计为先”的执法理念或成一厢情愿。“崇文模式”整合了城管、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25个执法部门的力量,通过联合救助、就业帮助等救济救助措施,试图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难题。这些措施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弱势群体是否接受“崇文模式”的救济救助。

对于城市失业人员、低收入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大部分来说,他们不会满足于依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度日的生活,但是通常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又相当薄弱,可谓“高不成、低不就”,进行就业帮助的难度很大。对于进城农民等弱势群体来说,他们涌入大城市不是为了接受收容救助;他们中有的人有一技之长(如装修、厨艺、少数民族工艺品等)不甘心于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有的人则属于年龄偏大,难以找到其他工作,只好在街边做小生意谋生。可见,“崇文模式”可能面对形形色色的行政相对人,其自始至终贯彻“生计为先”的执法理念暗藏一厢情愿的危险。

尽管“崇文模式”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人们还是应该给予它应有的支持和耐心。与此同时,“崇文模式”也应该在具体的实践中不断地修正完善。因此,要想根除城市管理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崇文模式”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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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2010城市管理经验交流会”将于今天开幕,西安、包头、石家庄等18个城市的市长,聚首崇文区天坛饭店,交流城管经验,破解各个城市共同面对的城管难题。(1月16日《新京报》)

城管,城市综合管理的简称,字面上看去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也用不得18个城市的市长在这里各自展现自己独特的管理模式。一是这个城市赋予了城管部门的权利,而且有义务来管理好这个城市;二是城市本身的属性决定了自己城市的管理者。但是,近年来随着各大城市建设的如火如荼,城市建设的框架的不断拉大,也给我们的城市的管理带来了不少麻烦,因此城市的大城建也更需要“大城管”制度。

去年住建部官员称将进行城市“大城管”改革,城管直接由市长掌管负责,改变以往城管归属混乱等状况。明显这是受了“大部制改革的”影响,问题是:不要成了东施效颦。一直以来,城管的归属非常混乱。有的挂靠在建设局,有的挂靠在规划局;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局,城管也成了个到处寄人篱下的“苦孩子”,就连自己也没有了归宿,这样又怎样来管理好自己的城市。


流动的摊贩就必定跟着一群流动的城管,不少城市的城管不文明甚至是粗暴的执法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不少城管这样感叹“不惹麻烦的城管就是好城管”。而可笑的是就连城管自己也爆出了不少丑闻,“城管打城管”,自己姓城还是姓城管也不清楚。有人说“小行政权力”、“小城管”是大势所趋,在这个时候,对城管进行改革是必要的,但是“大城管”改革显然超出民众的愿望,也与“先发”的城市颇有距离,而大城管制度的建立也迫切需要。

城建是写在城市的文章,文章的行云流水也必将催生大城市的形成。交通的堵塞,分不清主管单位的井盖,居民区里的噪声,“多不管”地段堆积的垃圾,这些看似细小的事情也给城市的管理者增加了不少考验。今年1月14日上午,武汉市城管局局长李记泽作客荆楚网嘉宾访谈时表示,武汉今年建立“大城管制度”,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今后,市民碰到这类事情,可以直接找“大城管”,由“大城管”的常设机构来督办,显然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大城管”的形成是在弥补城市管理的缺位,将全方位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展示城市自我管理的形象。大城管将做大城市的大管家,更好的为市民服务,这既顺应世势又合乎民意。

此前,虽有不少城市在城市管理上玩出了自己的招术,招聘研究生来当城管,想用学历的高低来提升城管的形象。也有城市选出“妈妈城管”,但是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的问题。一个大城市的形成也就是“大城管”的形成,信息化、数字化的城市管理已被不少城市管理者青睐。城市在加强城市管理法治、机制各方面建设的同时更需要建立一种“大城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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